各村(居)党(总)支部、各村(居)委员会,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0日
射办发〔2017〕20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监督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关于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监督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一次、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对象
本办法所称村居“三大员”是指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会计辅导员,对其他村居干部的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工作目标
以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新动向为重点,通过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的监督,管住关键少数,实现抓早抓小、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小官贪腐”问题,推动村居干部勤勉干事、廉洁履职,切实做到对党尽忠、对民尽责、对己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工作的获得感。
三、监督措施
1、建立“流程控权”工作机制。各镇(区)制订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梳理村居“三大员”权力清单,明确村居“三大员”各自的职责范围,规范村居“三大员”办事用权行为,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发包、工程项目建设、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的申请发放等各种事务,绘制“流程图”,确保村居“三大员”按照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事。县民政局建立村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凡村居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相关事项,应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居党组织提议、村居“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流程进行,村居“三大员”不得擅自决定。县委农办建立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资源流转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村居财务管理,严禁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直接经手村级资金;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必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
2、建立“阳光村务”工作机制。县民政局着力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各项涉农补贴补助资金及其发放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居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牵头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全面深化“村情月报”工作制度,通过短信、“明白纸”、会议、公开栏等途径,将村情事务按月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质询监督。探索打造“阳光村务”平台,制定《“阳光村务”试点工作方案》,采取“互联网+”的方式,试行村居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使群众通过电脑、手机就能了解、掌握和监督村情事务,形成对村居“三大员”廉洁履职的有效制约监督。
3、建立“廉情预控”工作机制。各镇(区)建立村居“三大员”廉洁履职谈心谈话制度,镇(区)党(工)委、纪(工)委负责人每半年与村居“三大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推行信访举报“一点通”制度,印制镇(区)党(工)委、纪(工)委书记监督名片,发放给村居所有群众,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切实从源头减控和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通过建立村居“三大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聘请村居廉情监督员、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等途径,全方位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的日常行为监管。
4、建立“县镇联审”工作机制。县审计局制定《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实施县镇联动,将审计监督向基层延伸,重点审计群众信访反映强烈、征地拆迁补偿较多、集体经济收支规模较大、村级债务发生异常变化的村居。县委农办会同各镇(区)强化日常财务和审计监督,发挥镇(区)农经中心、财政所、审计站作用,每月选择一个重点村居进行财务审计,每季度对村居收支情况进行会审,每年组织一次镇(区)之间的村级财务互查互审。县财政局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定期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救灾救济、强农惠民等涉农资金分配、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县委巡察办将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盯村居“三大员”执行“六项纪律”情况开展巡察,发挥利剑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5、建立“述廉评廉”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各镇(区)组织村居“三大员”与镇(区)党(工)委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并向群众公开承诺,内容包括: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不擅自决定村居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相关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居“三务”;严格执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等制度,不为亲朋好友谋利,不侵占集体财产,不“吃、拿、卡、要”,不贪污、挪用、截留各项涉农款物,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活动等。每年年底,组织村居“三大员”对照廉洁履职承诺书,向所在村居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票数较多或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免职或依法罢免。
6、建立“问责惩戒”工作机制。县纪委牵头制定出台《村居“三大员”工作行为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议事制度、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和问责惩戒办法。对作风飘浮、廉洁自律差的村居“三大员”,由镇(区)党(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诫勉谈话后仍不改正的,予以免职或依法罢免;对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重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的村居“三大员”,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做到履职尽责。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的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区)和县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区)党(工)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对村居“三大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装聋作哑、装腔作势、装模作样的“三装”不良现象,对村居“三大员”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长管。
2、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的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镇(区)、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关注民情民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排查分析村居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抓早抓小,管住关键少数,县镇联动,主动出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形成对村居“三大员”监督的整体合力。
3、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今后,对村居“三大员”发生重大案件和农村基层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屡屡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县纪委要一律实施“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镇(区)、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以严格的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对村居“三大员”的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