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16876091Q/2017-1406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3-23
文号 射黄政〔2017〕5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黄沙港镇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居(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黄沙港镇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


黄沙港镇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履行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召开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投入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整改安全隐患。
    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签收《安全生产须知》,每年与主管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按规定组建安全管理机构和聘用安全主任等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全面整顿规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加强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和物业管理公司资源,咨询安全管理知识,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规范自身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落实“九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责任
周密扒排所辖区域、所属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和出租屋业主、经营者要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出租条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自查自改安全隐患。
出租物业备案。出租人要确保出租的物业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被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或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不能出租;出租前业主应主动到出租屋主管部门备案;出租合同书要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自查自改。业主应定期到出租的物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经营者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从事不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要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并报告出租屋主管部门。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出租屋综合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整治。
三、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政府部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各居(村)、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镇领导挂点居(村)、企业、危化品储存、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海洋渔业、人员密集场所、交通等,分别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
四、多策并举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建立行业监管部门和辖区排查整治同等负责制。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无论其有无证照、是否通过行政审批、是否获得行政许可,各行业监管部门和辖区都负有同样的监管责任,都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自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登记和“清理无牌无证”、“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的产生。
实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各居(村)、公司发现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要求上报镇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对整治完毕的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销号。各居(村)、各部门每年要对排查出来的较大安全隐患逐一实行挂牌督办。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重大安全隐患或根据隐患的情况和性质涉及多部门执法的,以公安、安监、城管、建设、文化、工商、电力等有关执法队伍为依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工作职责和流程,细化执法任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力度。
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处理中心。镇安全办和各居(村)、部门要分别设立24小时隐患举报专线电话,鼓励渔农民、群众举报各类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查实者,按照隐患大小严重级别,给予相应奖励。
五、推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联合互动。以面对面教育、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全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镇有线电视台利用自办节目、新闻报道、滚动字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同时积极支持各居(村)、各部门宣传安全管理工作动态。
六、完善监督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由镇安监站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每年初对上一年各居(村)、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评优依据。
实行安全监管行政责任倒查。镇纪委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排查整治整治情况进行查处,如有工作不到位或因查处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下至上,逐级倒查和追究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行安全管理社会监督制。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职工工代表担任安全监管社会监督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对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附:
政府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边防所负责全镇消防、查处各类无证上岗生产行为,加大“三合一”场所查处整治力度;
水利站负责农村涵闸、敞口、防汛抗旱安全工作;
交警中队负责全镇陆路、公路交通安全,强化“三超一疲劳”“安全带、生命带”、危化品非法运输、“黑校车”等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力度;
运政中队负责全镇的水上、海上交通运输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危化品运输;严禁摩托艇载客出海旅游;
渔政二中队负责全镇海洋渔业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三无”、泡沫筏、外来船舶查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入韩捕捞船舶修造、物资补给等违法行为;
市场管理分局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核、安全设备检测、人员培训等,加强非法经营行为查处与整治工作;
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加强涉氨制冷、涉粉涉爆、有限空间、加油站、油罐区等安全监管;
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建筑工地安全施工、特种设备监管、危房鉴定、液化气站、电梯等安全工作;
黄沙港镇公路管理站负责全镇农村公路、桥梁安全工作;
企服中心负责全镇企业安全生产;
农技中心负责农业机械、淡水渔业、滩涂养殖的安全工作;
供电所负责电力施工、用电安全;
城管队负责店牌店招、广告牌、窨井、路灯、公共安全设施等;
文广中心负责影剧院、网吧等娱乐场所的安全工作;
卫生院负责药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村级卫生室的安全监管;
教育办公室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民政办负责敬老院等公益机构;
电信分局负责“三线”交越安全工作;
统战办负责宗教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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