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43939991Q/2017-13427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合德镇 发文日期 2017-03-24
文号 合办发〔2017〕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党总支(党委、支部)、各村居(社区)委员会、镇直(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射阳县合德镇委员会办公室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县十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现就开展好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聚力创新强镇,聚焦富民兴镇”目标定位,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原则,突出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廉洁村居”建设,切实加强村居“三大员”监督,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勤勉干事、廉洁履职,为加快跻身全市城关镇第一方阵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目标。通过镇村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四好一提升”:

——廉洁履职作风好。着眼于提高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剖析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强化纪律教育,从严执纪问责,推动基层干部以更强担当、更实作风服务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切实做到对党尽忠、对民尽责、对己尽力。

——涉农政策落实好。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运用大数据全面梳理排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动整改,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落到实处。

——集体“三资”管理好。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管理工作向科技化、民主化转变,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情况明,从源头上防范违规用权。

——公开监督效果好。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村情月报等制度,全面接受党员、村民代表以及社会监督,扎实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升。坚持从群众感受中发现问题、从群众关切中找准工作着力点,排查起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曝光典型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镇村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查纠履行职责上存在的规矩意识淡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工作作风上存在的装聋作哑、装模作样、装腔作势,以及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敢担当、回避矛盾,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廉洁自律上存在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等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各单位

(二)扶贫资金使用方面。重点查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精准扶贫帮扶资金、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资金等问题。

牵头单位:农经中心﹙扶贫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审计站,各村居(社区)

(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查纠骗取套取、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托底救助、尊老金、孤儿(困境儿童)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秸秆还田、农村改厕、农村环境整治、县城创卫、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村河道整治工程等各类强农惠农资金问题。

牵头单位:财政所、民政办、农经中心、农技中心、村建中心、环境整治(创卫)办等

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重点查纠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存在的权力寻租、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签订虚假合同、口头合同,违规处置、恶意侵占,收取回扣、捞取好处等问题;管理集体资金过程中存在的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支现金、白条入账,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违规新增村集体债务和负担等问题。

牵头单位:农经中心

责任单位:财政所、审计站,各村居(社区)

(五)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重点查纠村务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执行村情月报制度不到位等问题;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擅自决定村级重大决策,村监委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反程序、泄露标底、明招暗定、串通投标、私下指定中标人以及规避招标等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办、民政办

责任单位:农经中心(招标办)、财政所,各村居(社区)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7年3月2017年12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镇确定城北社区、凤凰村、边港村和农经中心进行重点整治,为面上开展工作发挥引领作用。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4月30日前)

1、会议动员、全面部署。镇各牵头部门、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层层部署落实。会议部署要3月31日前完成。实行镇领导、村居(社区)班子挂钩联系制度,每个村居(社区)按照2017年合德镇机关干部分工挂钩村居(社区)人员,由镇领导挂钩联系,每个组由村居(社区)班子挂钩联系。

2、强化教育、统一认识。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活动阵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专题培训,切实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组织实施党员干部“党纪党规及惠农政策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纪检办组织随机抽考,机关、中心干部抽考比例不低于20%,村级干部抽考比例不低于30%

3、排查问题、对照认领。镇各牵头部门、各村居(社区)建立问题清单制度,注重运用大数据资源,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巡察审计等渠道2013年以来的镇村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各村居(社区)、各单位对镇牵头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要主动对照认领,并结合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确保问题一个不漏。

4、集中公示、接受监督。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在4月底前将问题清单,通过村居(社区)、单位公示栏、电子屏、村情月报等形式进行集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0月31日前)

1、对照问题、自我整改。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列出清单,落实责任,逐项抓好整改。

2、分类处置、集中整改。以村居(社区)、部门为单位,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属于违反政策规定,但不构成违纪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多方联动、强化督查。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制定督查方案,组织联合督查、跟踪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镇各牵头部门。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组织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纪检办。纪检办要梳理扒排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一月督办一次。对挂牌督办件,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4、民主评议、综合评估。党员、群众代表评议,组织村居(社区)、单位班子成员向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代表进行述责述廉,接受民主评议。职能部门评估,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百分制评分模式,制作评估表格,对各村居(社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票数较多或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部门评估达不到90分,责成相关村居(社区)、单位继续组织专项行动,时间服从质量,直至达标为止。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

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针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建章立制,对不合时宜的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对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从源头上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诉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发包、工程项目建设、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等领域,绘制“流程图”,确保村居干部按照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事。

2、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农经中心、各村居(社区)要升级完善“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及时登记录入、动态跟踪管理,切实做到“三资”底数清、情况明,平台专人管、专人查,确保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民政办要着力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牵头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和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3、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规范管理的工作格局。财政所、审计站等部门要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重点检查和审计群众信访反映强烈、征地拆迁补偿较多、集体经济收支规模较大、村级债务发生异常变化的村居(社区)和单位,年度随机检查、审计面不小于10%。对作风漂浮、廉洁自律差的基层干部,由镇党委、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诫勉谈话后,仍不改正的予以组织调整;对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重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的基层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各牵头部门、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述责报告制度,各村居(社区)、各单位每季度要分别向镇党委述责一次,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问责追究,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监督,从严问责。要严格执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通报和半年一总结”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活动推进不力的或在活动期间继续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保障专项行动有效推进。

三是强化曝光,形成震慑。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网站、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推进不力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批、警示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同时,对开展专项行动效果明显的单位,要广泛宣传报道,总结先进经验,传递正面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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