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射阳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水利项目建设单位的关系,经研究,决定成立“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处要依据苏水政[2015]2号、盐水基[2016]46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承担项目法人责任。
张子来同志任建设处主任,项目法人代表;邢青青同志任副主任,兼技术负责人;宋成岭同志任财务负责人。
建设处下设综合科、工程科、财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射阳县水利局7003室。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6日
| 索引号 | 11320924014383356E/2017-12847 | 组配分类 | 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06 |
| 文号 | 射水〔2017〕4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关于成立“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射阳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水利项目建设单位的关系,经研究,决定成立“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处要依据苏水政[2015]2号、盐水基[2016]46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承担项目法人责任。
张子来同志任建设处主任,项目法人代表;邢青青同志任副主任,兼技术负责人;宋成岭同志任财务负责人。
建设处下设综合科、工程科、财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射阳县水利局7003室。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