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办发〔2017〕22号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
操作人员牌证管理情况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镇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诚信作业,有效防控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各村(居)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运输机组(带挂车)、农用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挂牌持证情况(见附件)公布如下,并作如下要求:
一、各村(居)、相关单位及时通过广播、通知、会议、明白纸等形式,将机具和人员挂牌持证情况告知各村民,并要求他们在需要农机作业时,要聘请牌证齐全、参加年检和保险的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持有驾驶证件。不使用无牌无证、未经检查的机械作业,不聘请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二、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对本地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一次清查,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未申领牌证和检验合格前,不得参加任何生产作业。
三、各村(居)、相关单位要结合春季农机集中送检的契机,加强宣传,督促广大机驾人员及时参加审验,对超过2年不参加检验的机具,农机监理部门将对此号牌进行注销。
特此通知。
附件:千秋镇各村(居)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