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10A/2017-1457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千秋镇 发文日期 2017-05-17
文号 千办发〔2017〕2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全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牌证管理情况的通知

千办发〔2017〕22号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

操作人员牌证管理情况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镇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诚信作业,有效防控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各村(居)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运输机组(带挂车)、农用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挂牌持证情况(见附件)公布如下,并作如下要求:

一、各村(居)、相关单位及时通过广播、通知、会议、明白纸等形式,将机具和人员挂牌持证情况告知各村民,并要求他们在需要农机作业时,要聘请牌证齐全、参加年检和保险的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持有驾驶证件。不使用无牌无证、未经检查的机械作业,不聘请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二、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对本地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一次清查,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未申领牌证和检验合格前,不得参加任何生产作业。

三、各村(居)、相关单位要结合春季农机集中送检的契机,加强宣传,督促广大机驾人员及时参加审验,对超过2年不参加检验的机具,农机监理部门将对此号牌进行注销。

特此通知。

 

附件:千秋镇各村(居)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汇总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