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61L/2017-1497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5-25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实施全民普惠殡葬服务政策公告

 

射阳县实施全民普惠殡葬服务政策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良好发展,我县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实行全民普惠殡葬服务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普惠对象

具有射阳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驻射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射阳县户籍的学生;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1.遗体接运费补贴330元/具;

2.遗体火化费(含遗体消毒、整理费)补贴550元/具;

3.免费赠送一个价值200元的实木骨灰盒。

上述补贴项目适用于本县普通居民,合计各项补贴108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低于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免除,不补差额。

4.城乡特困群众(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遗体火化费由360元调整为550元(含遗体消毒、整理费),其他项目标准维持不变,最高补贴限额为14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低于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免除,不补差额。

5.对选择骨灰撒海(江、河)或可降解丧葬(指在各镇区规定的公益性公墓生态墓区埋葬骨灰,无具体墓穴,不专门占用土地)形式的额外给予1000元奖励性补助。

三、补贴申报程序

骨灰安葬后,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到所在镇(区)民政办公室领取、填写和提交《射阳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普通居民需提供死者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③县殡仪服务中心出具的火化证明④各镇(区)民政办公室出具的公益性公墓或指定安葬点安葬证明。

2)城乡特困群众(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除提供普通居民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要另外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享受类型的证件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火化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外地火化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注销情况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免费骨灰盒领取注意事项

1.惠民殡葬免费赠送骨灰盒材质为全实木,丧事承办人在殡仪服务中心办理火化手续时,可凭火化证免费领取。

2.为防止社会人员兜售(强售)高价骨灰盒,进一步保障群众利益,免费骨灰盒以实物形式免费赠送,不领取的视同放弃,购买其他高档骨灰盒不予以折现补差。

3.免费骨灰盒共分3个品种,丧户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领取后非质量问题概不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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