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监管所、委属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要求,保障国庆中秋以及“十九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农委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依法履职,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各相关单位要迅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新《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理解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定,掌握新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监管执法业务水平。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创造性、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寻求系统、有效、根本的破题良方。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深入调研和排查,找到问题根源,把认识统一到依法履职尽责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日常监管方面来,不断完善“六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好“三级网格化”监管措施,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新机制。
二、恪尽职守,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认真履行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具体责任,对照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内容,切实落实全员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各级网格责任,确保人人履职、个个尽责。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观念和应付思想,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摆花架子。不能把日常监管工作当作可紧可松、可快可慢和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来对待,要增强日常监管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和针对性,要在不断的巡查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隐患,从中寻找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补齐监管短板,极早消除监管隐患、堵住监管漏洞,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硬仗和攻坚战。
三、打牢基础,强化示范,提高基层监管水平。要针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多、质量监管环节多链条长的特点,紧盯田间地头不放松。镇级要落实包片挂村责任,实行全域监管。村级要认真履行协管员岗位责任,守好最初一公里。要把确保宣传、培训、巡查、督查、整改、考核等各项工作有落实、有成效作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依据。要开拓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创新示范,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打造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基地,把示范引领工作落到实处。要全力巩固提高已建成的质量追溯示范基地,杜绝“僵尸基地”,不断扩大追溯基地范围和数量。
四、建立机制,积极合作,提高质量监测水平。要充分认识到质量检测手段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履行好监管部门职能,认真制定监测方案、完善监测计划,实施抽样送样、快速检测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监测计划任务,进一步提升镇级速测和基地自检能力。
五、摸清家底,用活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要按照市农委“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应用好“两个平台”,并建立“精准监管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把用好用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质量追溯信息平台”作为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来狠抓落实。要开展阶段性调查摸底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产品重点生产主体、精准监管对象的动态,及时完善和更新监管平台信息。要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与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逐步把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平台所反馈的量化数据等信息,作为衡量和评价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的依据,促进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六、明确重点,一品一策,提高风险预警水平。要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实现阶段性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全力减少和消除隐患。要在落实全区域、全品种农产品“有标准生产”的基础上,解决规模大、有影响的重点农产品的“按标准生产”问题。特别是要针对隐患多的产品制定“一品一策”安全生产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要建立重点产品问题隐患、预警通报、督查整改的档案台账,确保通报有依据,督查有痕迹,整改有成效。
各镇(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根据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力求实效抓整改,全力以赴保证国庆、中秋和“十九大”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委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督查活动,对日常监管工作存在的不深不细不实搞突击应付、监管人员在岗不履职、问题隐患整改不力、底数不清和数据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按规定进行通报和问责处理。
特此通知。
射阳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