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17-1477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17-09-25
文号 射市监〔2017〕6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相关科、室、会、队、所:

国庆、中秋将至,为净化节日食品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结合节日食品市场特点及近期部分工作要求,现就在“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重点区域:商业集中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

重点场所:月饼等节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商超、旅游景区及承办集体聚餐、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品种:月饼、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芝麻油、保健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情况。

(二)食品经营者要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贮存条件等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情况,严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法违规使用防腐剂、保鲜剂、助发剂、漂白剂等物质。

各分局结合各自辖区内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检查项目(今年从未检查过、此次检查后年内计划不再检查的单位要确保检查项目的全覆盖),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保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并保证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和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月饼产品还要关注标准执行情况及产品标签的规范性[已于2015年12月1日实施的《月饼》(GB/T 19855-2015)是国家推荐标准]。

四、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监管科与食品综合协调科进行对接,根据产品特点及抽检计划合理确定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检批次等,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验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相关分局配合抽样。如有不合格产品,相关分局按规定及时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落实,认真履职。各分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并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反馈企业留存、公示。

(二)及时处置,严厉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置,该改正的应当书面责令其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和过期产品重新加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经营无合法来源的食品、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置。

(四)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各分局要及时对两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数据汇总,并于10月20日前将《2017年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和检查总结报县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童小丽,电话:87754300。

 

附件: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汇总表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


 

附件: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生产环节

销售环节

餐饮服务环节

合计

检查生产经营

主体家数

 

 

 

 

检查生产经营

主体次数

家次

 

 

 

 

出动检查人次

人次

 

 

 

 

抽检生产经营

主体次数

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

经营主体数

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

问题数

 

 

 

 

完成整改经营

主体数

家次

 

 

 

 

完成整改生产

经营主体数

家次

 

 

 

 

立案查处

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主要问题列举描述

 

特色工作介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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