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文件精神和《射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射财绩〔2018〕3号)要求,结合我局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实际,开展2017年度整体支出考核评价,现将我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射阳县物价局是射阳县人民政府下属挂牌机构,我局的主要职能:一是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作价原则、办法;二是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权限参与审批管理收费项目;三是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和处理价格争议;四是依法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成本监审工作,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及时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实施价格预测预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五是负责价格认证机构和涉案财产价格鉴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价格认证、价格咨询等工作。
全局共有物价综合法制科、价格管理科、价格监审监测科、收费管理4个科室和物价局检查分局、价格认定中心2个直属机构。本年度机构没有变化。
全局共有行政编制18人,行政附属编制1人, 事业编制2人,实有在岗21人,退休21人,临时工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物价部门2017年度当年收入数606.96万元,与上年收入数相比增加92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住房补贴经费拨款的增加。
2、支出情况:物价部门2017年度当年支出数608.78万元,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增加103.19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住房补贴经费支出的增加。
3、完成预算情况:物价部门2017年度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0.30%。
4、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物价部门2017年度当年主要支出事项为:工资福利支出33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1万元。物价部门2017年度人均开支为2767.18%、公用支出比率为14.67%。
二、物价局部门资金支出情况
物价局部门2017年度资金支出数608.78万元,为基本支出,没有专项支出。
(一)物价局部门资金支出年初预算情况
物价局部门2017年度资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73万元,项目经费(发展支出)18万元。
(二)物价局部门资金支出执行及调整情况
物价局部门2017年度资金支出执行及调整数为608.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5.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5.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1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物价部门2017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14.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7.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01万元;会议费支出为0.10万元,培训费支岀1.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岀为零。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7%,比上年决算增加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物价执法检查力度,全年物价检查罚没款收入35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租车费0.16万元,燃料费3.93万元,车辆保险费1.03万元,车辆维修费2.29万元,过路过桥费0.37万元元等支出。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年未实有在职人数为21人。人车比例为21:1。
外事接待支出为零。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3%,比上年决算增加2.20万元,主要原因为省市物价部门来我县开展了综合执法情况和液化气调研、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和环保电价及电价专项检查等项工作,时间长,接待任务重。2017年度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296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物价部门及邻县物价部门来宾和招商引资客商等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
物价部门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10万元,主要用于市物价局来我县调研的会议室租用费用。
3、培训费支出情况
物价部门2017 年度培训费支岀1.68万元,主要原因为价格鉴定人员和物价检查人员参加省市物价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的资料费等费用增加。2017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二个,组织培训38人次。主要为培训农本调查、价格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人均支出8%。
物价局部门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支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有效控制办公经费、差旅费和“三公”经等经费支出。
三、物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坚持把握重点,把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制定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调整县城自来水价格。经过调查和测算,制定了我县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基本水价的作价办法和有关项目的费用。从4月1日起,通过听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对县城自来水价格进行了调整,并执行阶梯水价,同时提高了县城污水处理费的标准。二是调整热力销售价格。针对煤碳价格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根据市热煤联运方案要求,将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热力销售价格由185.40元/吨,调整到195.40元/吨,保持企业正常运行。三是积极落实差别化环境价格政策。与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2016年全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公布红色企业三家,黑色企业一家,从2017年9月1日起,污水处理费分别在现有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和1.0元/立方米,期限为一年。并组织工作人员到县环保局上门查看有关收费票据,查看台账,对分阶段调整部分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和继续执行石油化工等排污费征收标准等也基本执行情况作详细了解,督促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执行到位,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动行政权力一张网建设,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一是根据审改办要求,推进了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将行政权力服务类事项确定为39条,全部实行网上申报,邮政快递免费服务,网上全程办结,“不见面审批”率100%。二是进一步落实收费优惠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取消了涉及我县的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等13个项目。6月10日起,又取消了5个项目,停征了6个项目,降低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两项收费。据不完全统计,年减轻企业负担近200万元。三是强化收费事中事后管理,优化价费环境。认真开展涉企收费调查,走访企业了解各单位收费情况。做好2016年收费统计工作,更新各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收费情况。公布射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和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四是强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年初,重新制定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明确按服务等级实施相应收费。对二十六家物业公司按服务等级重新核定了收费标准。制定了强化物业收费公示檔,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格式和要求,加大小区物业收费的检查,努力疏导价格矛盾。
(三)夯实价格基础性工作。一是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切实把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的重要程序,不断完善成本监审机制,推进成本监审工作全面开展。先后实施了农村自来水价格成本监审、新能源热力销售价格成本监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高中教育收费等成本监审,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费用,提高政府定价的权威性。二是抓好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每月定期对粮、油、副食、蔬菜、肉禽蛋等99种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开展监测,掌握第一手价格信息数据,适时对价格信息情况进行上报,为各级领导和部门掌握市场动态、调整监管措施提供重要依据。全年开展了菊花苗生产成本、棉花种植成本、秋粮成本等专项调查。
(四)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元旦、春节、五一、旅游旺季等重要节假日和节庆活动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精准、精细、精确的要求,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开展客运价格检查。二是积极协调公安、运政部门联合执法,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1000余份,上路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办处置。对群众举报、反映比较强烈的黄沙港线路处罚10000元。三是组织开展农村自来水价格专项检查。针对农村自来水价格问题,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县14个水厂存在的水价超标准、收费执行3吨基数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依法处理。组织开展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四是对全县16所中小学2016年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剖析,对检查中发现的某高中代办费结余数额较大未及时退还学生的行为立案查处,依法处罚,责令退还学生多收费90余万元。五是配合市局开展环保电价专项检查。8月中旬,配合市局在我县对供电局进行环保电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参加了市内电价交叉检查。从实际检查中了解到,射阳县供电公司在执行现行电价政策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对此,我局正在立案处理。六是开展对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从7月起,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县近60家物业小区前期物业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公司,一律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回头看”,着力查处不明码标价、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不服务少服务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根据市县部署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全局力量,对全县15家在建楼盘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上门宣传指导,组织自查自纠、跟踪督查等措施,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基本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社会效益明显。2017年全年罚没款收入352.72余万元,已实现退还非法所得82.6万元;办理价格举报与投诉670余件,办结回复率100%。
(五)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以“认定高质量、工作高效率、服务高标准”为宗旨,开展价格鉴证工作,涉案、涉税、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共出具各类价格认定报告288份,价格认定总额约3260多万元。所有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继续坚持“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政府重点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由于受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的影响,我局多数人员身兼数职且人员老化,工作中还缺乏大胆创新、深入调研不够的现象。
(二)在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中还不是特别完善。
(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强化部门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射阳县物价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