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阳县千秋镇委员会
关于建立“六诊”工作机制,争创“无访无诉镇村”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三次党代会、全县政法信访暨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会议和镇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全面部署落实县两办《印发<“无访无诉镇区、村居(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至2020年)>的通知》(射办发〔2017〕81号)的文件要求,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责任体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规范矛调工作体系,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建立“六诊”工作机制,争创“无访无诉镇村”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抓手,通过2018年至2020年三年努力,不断完善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强化化访化诉,有效控减新增越级访,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少访少诉、止访止诉直至多数区域无访无诉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
通过2018年至2020年三年努力,一是在“防”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无访无诉组织体系。各村居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维稳专干为具体责任人,村组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网格长、网格员要切实承担起排查、调解责任,加强县、镇、村三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作,达标配足专兼职调解员,充分发挥多元化解中枢作用,及时掌握重点人员、高危对象和不稳定群体的苗头性信息,加强对重点上访户、涉邪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人等重点对象的管控,按照“一盯一”的责任区分,牢牢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二是在“调”字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示范带动、岗位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大对网格长和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政策、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促进排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大调解活动,同时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参与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有效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切实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着力构建综合性、立体式、多元化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决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四下降一确保”目标,即信访总量下降、非正常上访量下降、越级进京上访量下降、信访积案存量下降,确保全镇不发生因信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三是在“帮”字上下功夫,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按照县综治委要求,规范村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设立信访接待、矛盾调解专门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设施,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保证有人接待、有人问事、有人管事、有人处置,引导群众更多选择协商方式或者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减少行政和诉讼成本。
所有村居积极参与“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经过努力,逐步形成止访止诉、化访化诉、少访少诉,直至局部区域无访无诉的社会环境,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努力实现“四降、三无、一确保”维稳工作目标。
2、工作标准
“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先进标准:
(1)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5%以上,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2)信访量、信访积案量、诉讼案件量均逐年下降,2018年比前3年平均值下降15%以上,2019年、2020年分别比上年下降15%以上;新增越级访量2018年比前3年平均值下降20%以上,2019年、2020年分别比上年下降20%以上。
(3)无赴京非接待场所上访,无越级到市级及以上上访,无县级及以上规模集访,无影响县级及以上机关工作秩序的缠访缠诉,无重大影响信访事件,无重大负面舆情。
(4)无村(居)委会不履行生效裁判案件,无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而引发刑事案件。
3、工作任务
从2018年至2020年,全镇“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先进分别达到14个(77%)、16个(88%)、18个(100%),全面实现“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先进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建立“六诊”工作机制,根据矛盾的轻重、缓急、大小、难易、前后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把化解社会矛盾当成为病人看病,建立以“预诊、门诊、出诊、急诊、会诊、复诊”为内容的社会矛盾化解“六诊”工作机制,健全镇、村、组维稳社会治理管理网格,提高干部与群众联系的紧密度、对村情民意的熟悉度和发现问题的及时度。
1、预诊,每月召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析,以文件形式和交办单的方式落实化解维稳责任。
2、通过“门诊”,接受群众上门来访和电话求助,对问题进行现场“把脉”,提高满意度,减少了社会矛盾。
3、通过“出诊”,主动下到村组、田间地头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化解。
4、通过“急诊”,对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通过“会诊”,发挥好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和属地管理优势,解决“急、大、难”纠纷。
6、通过“复诊”,进行回访,促进调处协议的落实。
(一)全面排查社会矛盾纠纷(预诊、门诊)
1、每月在各村居、单位范围内,定期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拉网式、滚动式集中大排查,重点排查涉稳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特殊困难人员,做到全面覆盖、一户不漏,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一案一档”和重点人员“一人一档”的要求,分类建立健全台账。对于重点人员,全面梳理归纳其诉求、理由和证据材料,完整收集与其诉求相关的所有资料。(牵头部门:信访办)
2、对本地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矛盾隐患,认真梳理分类和分析研判,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解决”、“教育”、“帮扶”、“处理”四份清单和台账。(牵头部门:信访办)
3、每季度向综治办报送各村居、单位越级到市级及以上上访、县级及以上规模集访、影响县级及以上机关工作秩序的缠访缠诉;各村居、单位赴京非接待场所上访、信访积案化解率、信访量、信访积案量、新增越级访量、重大影响信访事件。(牵头部门:信访办)
4、每季度通报各单位、村居不履行生效裁判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各单位、各村居诉讼案件量(不区分审理执行案件)。(牵头部门:县法院、镇综治办转发)
5、每季度向镇综治办报送各单位、各村居纠纷调解(包括委托调解)成功率。(牵头部门:司法所)
6、每季度向镇综治办报送各单位、各村居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而引发的刑事案件。(牵头部门:千秋派出所)
7、每季度向镇综治办报送各单位、各村居重大负面舆情。(牵头部门:宣传办)
(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出诊、急诊、会诊、复诊)
1、始终强调化访化诉和控减新增越级访,坚持把化解信访问题和预防信访问题放到最突出的位置。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防止发生新的信访和信访升级。坚持领导包案和“一岗双责”,责任单位逐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及化解要求、化解措施、化解时限。(牵头部门:信访办)
2、各单位、各村居(社区)每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梳理、汇总上报、会办处理。实行“周周清”制度,单位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每周专题会办,推动问题解决。村居、单位问题销号,由镇审定。(牵头部门:信访办)
3、坚持耐心疏导,当好法律宣传员、政策解释员、思想帮教员,注重以法、理、情服人,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对特困人员给予必要救助。对于符合我县“四个托底”救助条件的,及时申办托底救助。(牵头部门:民政办、村建中心、各村居)
4、对于依法依规确实难以化解的信访重点人员,认真落实包保责任,扎实做好重点时段的稳控措施。(牵头部门:各村居、各单位)
(三)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出诊、急诊、会诊)
1、配强专职调解员队伍。设立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专职调解员至少2名,招聘热爱调解事业、调解经验丰富、具备一定法律水平的人员,使镇矛盾调处中心实体化运行,负责调处各单位、各村居调处未果的矛盾纠纷。(牵头部门:司法所)
2、配强村居专兼职调解员。为各村居配备辅警、社工、网格员时,统筹安排调解员,可以一村居(社区)一名调解员,也可以一片(几个村居为一片)一名调解员。(牵头部门:司法所)
3、建立健全公调、诉调对接机制。配合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对接公调、诉调对接机制。(牵头部门:司法所、派出所)
(四)依法打击涉稳违法人员(急诊、会诊)
1、定期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利用信息网络造谣滋事违法犯罪、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净化社会风气,提高群众安全感。(牵头部门:派出所等政法条线)
2、加大对治安问题突出村居的排查整治力度,打击一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人员。(牵头部门:派出所等政法条线)
3、对非法上访、非法聚集、缠访闹访、以访谋利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活动。(牵头部门:派出所等政法条线)
(五)大力开展平安法治宣传
1、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契机,加大平安法治宣传力度,一方面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另一方面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以法律和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升级。(牵头部门:司法所)
2、广泛深入宣传信访法规政策,配合县信访局曝光全县依法打击涉访违法人员的案例。(牵头部门:信访办)
3、广泛深入宣传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能和审判执行工作成效,宣传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牵头部门:司法所、法服所)
4、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三大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解释中关于调解的具体规定,鼓励群众发生纠纷优先选择调解。(牵头部门:司法所)
5、建立健全并充分利用本地宣传阵地、载体,针对本地信访稳定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常态化、全方位、高频度、高密度地宣传信访制度、调解制度、诉讼制度和违法信访追责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本地95%以上群众入目入耳。对重点信访人,每周入户宣传法治和疏导教育。(牵头部门:各村居、单位)
(六)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1、加强镇、村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将信访、司法、矛调等功能融合于综治中心,发挥好综治中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牵头部门:综治办)
2、建立镇、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整合村居各类网格资源,实行多网合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公共服务代办、参与社会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牵头部门:综治办)
3、平安法治志愿者分会、村居工作站实体化运行,扩大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纠纷联调、治安联防、平安联创等方面的具体活动。协会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牵头部门:综治办)
4、打造基层民主和谐村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保障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主自治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特别是滨兴、鲍墩试点乡规民约工作,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筛选具有农村法务实践、熟悉农村工作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确保能够真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扩大“政社互动”“三社联动”覆盖面。(牵头部门:综治办、法治办、民政办、法服所、司法所)
5、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根据省市要求,年内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95%、92%,城乡依法自治达标率96.5%、97.5%,建成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牵头部门: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无访无诉镇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主抓,镇长、人大主席、分管负责同志专抓,班子成员按分工村居包干重抓,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负责人和村居党总支书记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牵头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推进措施。镇成立督查组,定期督查并通报各村居建设工作情况。
各村居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各村居书记是“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抓好这项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
①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全年不少于12次,要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方案,信访有记载,处理有结果,半年和年终有总结;要建立村(居)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组织机构健全,并上墙;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教育转化、包调处解决、包稳控管理和包规范处置”的五包责任;要建立息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会办、处理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②强化“六项排查”。即: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环境污染隐患、排查防控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处置敏感负面舆情、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隐患,全面加强全国“两会、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的安保和维稳工作,在重点时段做到信访信息每日两报,发生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及时上报,矛盾纠纷要“一周一小排,半月一会办,一月一汇总,月底一汇报”,对重点信访人员和信访事项,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的“四定”工作模式,镇机关包村干部与村组干部一起工作,一起解决矛盾。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健全“解决”“教育”“帮扶”“处理”四份清单。
③坚持信访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谁引发、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领导、谁负责”、“谁属地、谁负责”的责任主体认定次序,认真处理好信访问题。各信访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信访主体责任,认真办理所涉信访事项,妥善处置,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坚决杜绝初信初访转老户、个访转群访等不正常现象发生,做到责任单位范围内信访积案只减不增,信访等级只降不升。信访矛盾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责任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共同推进矛盾化解。
④注重初信初访初情。群众到镇走访的,信访办、党政办和值班值守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弄清来意,及时进行引导并做好对接工作。信访办在接待信访人过程中要有效钝化矛盾,帮助责任单位做好现场接访处置,将人员迅速劝返。各责任单位对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能够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当面答复不了的,要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符合政策应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尽快解决到位;对符合政策但一时解决有困难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应当通过法律、仲裁等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信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于缠访、闹访、非访的,要注意收集证据,依法予以打击。对排查的隐患,及时掌握,及时调解,及时汇报,实行班子成员、村居负责人、机关包村干部、组长、网格员“五对一”进行解难,推行“五个一工作法”:一个信访件、一份交办单、一个稳控班子、一套处理方案、一份结案报告,推行“四超前”超前预测、超前排查、超前介入、超前调解,坚持日报送,周周清。
⑤夯实信访工作基础。要建立信访信息库,将各种信访信息分类录入建档,A类为重点人员,B类为一般人员,C类为已化解需跟踪人员。重点人员每日一报,重点时段每日三报(上午、下午、晚上)。一般人员每周一报。已化解需跟踪人员每月一报,新增人员及时上报。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完善接访机制,接到各级接访通知,镇包案领导、村居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访,镇级20分钟,县级半个小时,市级1.5小时,省级5小时,国家级12小时,确保各级信访事项及时有效处置。凡信访人到镇走访的,责任单位在接到电话通知2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镇信访办参与接访处置,并将信访人带回;如是三人以上到镇走访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到镇接访处置。对无理缠访对象,村居负责人必须落实专人防控,及时处置。村居重点人员、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理。
⑥坚持首问负责制。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范围内和分工村居的信访事项承担包案责任,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和示范工作法及时牵头组织相关村居、部门共同研究信访事项的化解措施和稳控办法,推动信访矛盾的化解。所有包案人员对包案信访件从接待、处置到化解、稳控实行一包到底的包案责任直至息访。在认真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的同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各村居、部门、单位一把手为信访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居、部门、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包案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所包案的信访事项负直接责任,责任追究视其情节,实行提醒谈话,戒免谈话,降免职处分。对瞒报、错报、迟报信息的责任人,是一般信息的提醒谈话,是重要信息的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⑦注重化解与稳控并举。各责任单位和业务部门要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政策信访诉求必须解决到位,对难以化解或者暂时无政策依据的信访事项,要做好对信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对重点信访人员要落实“五位一体”的稳控责任,在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段采取吸附式稳控措施,严防人员失控,坚决将事情处理在当地,将人员稳控在当地。
⑧规范信访联席会办制度。固定每周六上午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会议由分管信访稳定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每月最后一周,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召集),通报当前信访工作,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及时就地依法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3、严格考核验收
“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全镇政法综治和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镇综合考核,加大权重,并将无访无诉建设纳入村居(社区)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县“无访无诉镇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突出化访化诉和控减新增越级访在考核中的导向作用。信访积案化解率、纠纷调解成功率和年度信访量、信访积案量、新增越级访量、诉讼案件量的降幅等指标,占考核分值70%以上。
每年底,各村居对“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自评,根据县信访局、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网信办提供的统计数据,逐项对照无访无诉先进标准和考核评分表,形成完整的自评报告。镇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各村居自评报告的准确性,重点审核信访积案化解率、纠纷调解成功率和年度信访量、信访积案量、新增越级访量、诉讼案件量的降幅,准确核定各家量化评分。对获得无访无诉建设先进的村居,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支持工作经费5万元;上年度未获得无访无诉建设先进和当年已不符合先进要求的村居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不得列为提拔推荐对象。对于无访无诉建设中履职不力、工作失责造成社会稳定问题突出的村居(社区)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4、强化督查指导
各村要把开展“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镇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分别指导督促、共同推进落实。要建立日常创建管理台帐,如实登记上访、案件、诉讼、邪教事项,严防弄虚作假,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信访办、督查办要加大对各村居“无访无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重点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