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284M/2018-1021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3-21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非婚生女入学难 公证助其解难题

20182月,一位青年人忧心忡忡地来到射阳县公证处,称自己的女儿已达上学的年龄,但却没有学校愿意接收,十分苦恼。

据了解,该青年姓徐,是射阳县海河镇某村居民,一直在外打工。几年前在南方打工时与一湖南籍张姓女子同居生活,生有一女。女儿出生后,张某出走,下落不明。由于徐某与张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当地派出所无法为其女儿办理户口登记。去年,徐某凭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到当地小学为女儿报名入学,但无论是公立小学还是私立小学,均以无户籍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入学手续。转眼一年过去了,女儿又长一岁,徐某春节回家后,一直未外出打工,专门在家办理女儿的入学手续未果,焦灼万分。无奈,徐某报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射阳县公证处,请求帮助。

公证员在了解情况以后,首先立刻与教育局取得了联系,将上述情况与教育局进行了沟通,看有什么解决方案,但教育部门回复没有户口簿无法办理入学籍手续。于是,公证员又与派出所联系,派出所答复只要能证明该女孩确为徐某的亲生,且公证处公证徐某自愿承担女儿的抚养责任,就可以为其女儿办理户籍登记。

此时,公证员心里有了底,经过与徐某交流,告诉徐某先带女儿去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亲子鉴定,再到公证处办理自愿承担抚养责任的声明书公证,便可办理户籍登记。随后,公证员前往海河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找到徐某的邻居制作调查笔录,确认情况属实,随即为徐某出具声明公证书。徐某拿着亲子鉴定书和声明公证书,到公安部门顺利地为女儿办理了户籍登记,扫平户籍入籍障碍,解决了入学的难题。

当今社会,随着非婚生子女的增多,入籍、入学问题日益突出,射阳县公证处从维护当事人权益、解决当事人困难角度出发,运用超前务实的服务方式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切实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公证的温暖和关怀。(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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