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阳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6/ 1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射阳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射阳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

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6〕56号)精神,为加快发展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核心,按照“政府引导、部门主抓、市场主体、政策扶持”的推进模式,实现县、镇联动,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组织和制度创新,推动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82%以上,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在巩固提升兴桥、黄沙港等2个已创市级示范镇基础上,2018年临海镇、千秋镇、合德镇、海通镇、洋马镇和射阳港经济区等6个镇(区)达到创建目标,2019年新坍镇、长荡镇、盘湾镇、特庸镇和经济开发区等5个镇(区)达到创建目标,2020年四明镇和海河镇达到创建目标,我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创建实现全覆盖。

(二)核心指标。机耕水平达98%,水稻机种水平达85%(机插率达75%以上)、小麦机(条)播水平达80%以上,植保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稻麦机收水平达98%,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80%以上,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达96%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93%以上),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村(居)占全县农业村(居)总数90%以上,农机经营与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较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稻麦生产统一服务面积占比达80%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50%,每个镇建有1个以上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三、推进原则

(一)坚持行政推动,加强扶持引导。将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列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镇(区)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提升保障能力。

(二)坚持示范带动,拓展辐射范围。重点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片、示范方、示范镇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机具,优化装备结构,提升作业水平,加快技术普及,以点带面,梯度推进。

(三)坚持机艺结合,完善推进模式。根据我县稻麦生产机械化作业区的土壤、茬口、气候、品种等特点,推进良种良法协同配套、农机农艺紧密结合,针对稻麦两大作物开展不同茬口的周年种植试验示范,形成清晰的生产模式,成熟的机具配套方案,可靠的技术路线。

四、工作重点

以示范县、示范镇创建为抓手,按照“优结构、补短板、升技术、强组织、促整体、上水平”的总要求,突出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和示范引导,修定粮食生产周年技术路线,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小麦机(条)播、高效植保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培强新型服务主体,发展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

(一)主推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

1. 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发展高性能乘座式插秧机,更新换代老旧插秧机,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为依托,采取流水线或轨道播种,软、硬盘无纺布田间和平整水泥地喷灌等方式集中育供秧技术示范推广,修订完善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控减直播稻。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区)分别建设1个以上50亩以上的机插秧集中育供秧点、建设1-2个集中连片千亩示范片。到2020年,全县推广水稻插秧机1200台(其中乘坐式插秧机650台)。

2. 稻秸秆还田(含犁耕翻还田)集成小麦精量播种技术。主推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含犁耕翻还田)集成小麦精少量播种技术,突出小麦精(少)量复式条播机推广,试验示范推广新型高效复式精量播种机械,扩大小麦机条播面积。到2020年,全县推广小麦条播机130台(其中复式播种机50台)

3. 机械化田间管理技术。普及高效植保机械和施肥机械化技术,加大高地隙植保机械和先进适用的撒肥机等机具的推广力度,逐步淘汰老旧、高耗、低效喷雾机,实现“减药减肥”目标。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创建活动,提高统防统治水平,提升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效果。到2020年,全县推广高效植保机120台(其中高地隙植保55台、植保无人机20台)。

(二)培强新型服务主体和发展规模经营。构建“农机大户+”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发展模式,培强服务型、经营型、产业型农机大户、农机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合理配置农业机械,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县农机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的农机规模大户发展到200个以上,作业服务面积万亩以上的农机示范合作社发展到50个以上。

(三)突出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利用阳光工程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政策,加大技术人员、合作组织成员、机手和种植大户培训力度,提高农机新技术和机具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和农机维修等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邀请农机农艺专家,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和培训交流等工作。根据小麦和水稻生产特点,适时组织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开展服务指导。全县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以上,农机各类技术培训2000人以上;夏、秋两季,分别组织召开1次以上现场推进演示会。

五、工作计划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历时3年,每年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季度:组织镇村主要负责人、农机合作组织法人或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粮种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种粮大户技术培训和政策宣传。

二季度:购置小麦联合收割机、育秧播种机、插秧机、高效植保机械和拖拉机等机械;组织水稻流水线播种育秧、小麦机收和烘干;组织机耕整地、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召开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现场演示推进会。

三季度:加强水稻田间管理,组织夏粮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指标验收考核;购置水稻收割机、小麦条播机及复式一体机等机械,举办农机合作组织法人或农机大户、家庭农场负责人、种粮大户等开展高效植保机械和烘干机等机具设备技术培训。

四季度:组织水稻机收、烘干;组织机耕整地、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作业,召开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麦机(条)播技术推广现场演示推进会;组织加强麦田间管理;督促各镇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查;组织达标镇(区)申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镇考核证书》,迎接省、市验收考核。

六、政策扶持

(一)奖补内容及标准。

1. 提升水稻机种水平。对新购置六行(含)以上乘座式插秧机,且当年在本县机插秧单机作业量达5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不高于0.5万元;对当年水稻机插秧育秧且在本县机插秧的,10亩以上(含10亩)育供秧池给予不高于400元/亩一次性补助。

2. 提升小麦机种水平。对新购置配套80马力以上拖拉机的小麦条播机(复式播种机),且当年在本县单机作业量达5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小麦条播机不高于0.2万元,复式播种机不高于0.5万元。

3. 提升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对新购置宽幅12米(含)以上四轮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且当年在本县单机作业量达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不高于0.5万元;对新购置7.5L以上多旋翼(单旋翼)植保无人飞机,且当年在本地单机作业量达20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多旋翼不高于0.5万元,单旋翼不高于1万元。

4. 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对2016年以后通过省或国家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验收的农机合作组织,给予一次性1万元/个的创建奖补。

5. 整体推进示范镇创建。镇(区)按下达任务建成的千亩示范片,并通过市级示范镇(区)验收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个奖补。从2016年全县整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以来,对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的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分三年实施,实行“先建后补”原则,享受作业补助的农机要在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植保无人飞机除外),并经购机当年和次年不少于2次核查在位,才能兑付补助资金;奖补内容与国家、省、市、县其它扶持奖补项目相同的,不重复享受;2019-2020年奖补内容、标准和要求将根据示范县创建情况另行通知。

(二)补助对象。农机作业补助对象是指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机所有人(包括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等)。集中育供秧池补助对象是指服务于本县的水稻机插秧集中育秧主体(包括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等,不含服务于驻射农场和盐场)。省级以上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奖补对象是指农机专业合作社。千亩示范片和示范镇(区)奖状对象是指镇人民政府和区管理委员会。

(三)申报程序。资金奖补参照国家、省、市和县项目申报程序,采取“自主投入、自愿申报、村居受理、镇区审核、县级结算、直补到账”的操作方式,进行奖补资金的兑付办理。补助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村(居)负责受理核实,当地镇政府(区管委会)汇总审核确定、公示到村,县农委依据镇区报送清册及材料,联合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并在县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最后,经县政府批准,由县财政局兑付到位。相关主体申请奖补资金时,需提供权威部门认(鉴)定批文、执照、证书、作业服务协议、税务票据、上报的相关数据材料,镇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把关。

为确保建设专项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考核验收前,由县审计局负责对专项建设资金进行审计,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后,一经发现不符奖补情况的,由有关镇政府(区管委会)负责追缴已兑奖补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职责

(一)镇政府(区管委会)职责。镇政府(区管委会)是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扶持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经费保障,并于2018年3月底前将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县农委;要结合实际和创建要求,积极推广各类农业机械;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夏、秋两季至少各召开一次现场演示推进会;要对照《盐城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街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分类汇总整理相关材料,主动接受省、市、县检查考核;在完成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向县农委提交《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考核证书》,申请县、市农委对示范镇创建考评验收。

(二)县农委职责。县农委要根据本地实际状况,明确发展目标和时序进度,于当年3月20日前完成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全过程指导做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创建工作,特别是重点环节的检查指导;组织镇级相关人员、农机手、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家庭农场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组织召开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场演示推进会;负责年度考核验收,做好示范镇区考核验收的前提下,申请迎接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示范创建中期考核和考核验收。

(三)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农委对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初审,制定示范县建设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合理安排项目奖补资金,落实组织宣传、培训服务、观摩学习、监督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监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农委主任为副组长,县农办、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粮食局、农发局、供电局、气象局、农委和镇(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射阳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农委主任兼任,负责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日常工作。各镇政府(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快推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县农委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县农机、农业等相关科室、单位和各镇(区)农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方案和服务指导。

(二)整合部门资源。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各关键环节,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集中涉农政策,整合部门资源。县农委要组织落实好各项推进措施,优化技术路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每个环节机械化水平都达到示范创建标准和要求。县财政要安排好建设专项资金,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为示范县创建提供资金保障。国土部门要帮助解决农机库棚、烘干配套设施、农机维修网点等用地问题。水利、农发和农办等部门也要积极推动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为规模化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

(三)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宣传活动,特别是在种植、收获时节,突出做好粮食生产机械化、典型大户和服务组织的宣传。利用“平安农机通”、“农信通”、农技耘APP、QQ和微信等手段与粮食生产组织及个人进行信息交流,推广普及新机具新技术和良种良法,释疑解惑,解决农机化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争取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列入我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小组按序时进度进行督查考核,对机插秧育秧池面积、农机作业补贴、千亩示范片等聘请第三方核查机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确保作业面积真实,作业标准规范,作业质量良好。

 

附件:1. 射阳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计划表

2.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镇(街道)评价表

 


附件1:

射阳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计划表

 

实施

年限

创建镇(区)

种植面积

(万亩)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机具新增任务数

规模经营和统一服务

插秧机(台)

条播机(台)

高效植保机械(台)

规模经营面积占比(%)

统一农机服务面积占比(%)

全程机械化千亩示范片(个)

小麦

水稻

新增

其中:

 乘座式

新增

其中:

 复式

新增

其中:

高地隙自走式

无人植保机

2018年

兴桥

6.74

6.06

135

100

5

5

7

3

2

50

80

2

2018年

黄沙港

0.89

0.73

15

15

5

5

3

2

 

50

80

1

2018年

临海

8.38

8.12

85

50

15

5

10

5

2

50

80

2

2018年

千秋

7.66

8.63

130

75

10

5

10

6

2

50

80

2

2018年

合德

6.93

4.29

85

45

5

5

10

2

5

50

80

2

2018年

海通

3.27

1.84

40

20

5

2

6

5

1

50

80

1

2018年

洋马

3.99

3.49

80

75

5

3

8

3

2

50

80

1

2018年

射阳港经济区

1.33

1.35

60

55

3

2

5

2

0

50

80

1

2019年

新坍

5.12

5.25

90

30

13

3

7

4

1

50

80

1

2019年

长荡

4.11

4.58

75

30

10

2

6

4

1

50

80

1

2019年

盘湾

3.74

3.14

45

15

9

2

2

2

 

50

80

1

2019年

特庸

1.54

1.29

30

15

5

2

1

1

 

50

80

1

2019年

经济开发区

5.00

4.68

60

30

5

2

3

2

0

50

80

1

2020年

四明

9.18

10.05

120

45

15

2

7

5

2

50

80

2

2020年

海河

12.99

15.41

150

50

20

5

15

9

2

50

80

2

2020年

县属场圃

0.56

0.70

 

 

 

 

 

 

 

90

90

 

2020年

县辖农场

18.90

19.71

 

 

 

 

 

 

 

90

90

 

合  计

99.51

99.33

1200

650

130

50

100

55

20

50

80

21

备注

1.稻麦种植面积依据2017年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新增任务数为实施年限内总增量。3.规模经营和统一服务面积以承包合同和作业服务协议标的面积为准。4.已通过示范镇创建的镇(区)要巩固提升。


附件2: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镇(街道)评价表

单位_________

 

序号

评价项目

目标值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1

耕整地机械化水平

98%

5

1、基本达到目标值,得2~3分;

2、技术路线清晰可行,耕整地机具提档升级,得 4~5分。

 

2

种植机械化水平

水稻机种水平80%(机插率75%以上);小麦种植机械化水平80%;玉米机播水平90%以上。

20

1、基本达到目标值,得10~17分;

2、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总机种水平达85%,得18~20分。

 

3

植保机械化水平

90%(其中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60%)

15

1、基本达到目标值,得10~12分;

2、技术路线清晰可行,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70%,得13~15分。

 

4

收获机械化水平

稻麦机收水平98%,玉米机收水平85%。

5

1、基本达到目标值,得2~4分;

2、技术路线清晰可行,高性能收割机升级换代,得5分。

 

5

烘干机械化能力

70%(其中产地机械化烘干能力50%)

20

1、基本达到目标值,得12~15分;

2、技术路线清晰可行,产地烘干机械化区域布局合理,得16~20分。

 

6

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

90%(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0%以上)

10

1、基本达到目标值,得6~8分;

2、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5%以上得9~10分

 

7

整体推进情况

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村(居)占总数的90%以上。

5

1.占比80%得3~4分;

2. 占比85%以上(含)得5分。

 

8

规模经营和服务情况

农机经营与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较强,规模经营比例较高,有1个以上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10

1、统一服务面积占比80%以上,得3-4分;

2、规模经营面积占比50%以上,得2-3分;

3、建设有全程机械化千亩示范片得2~3分。

 

 

9

组织宣传情况

有创建组织,有工作措施

3

有佐证材料

 

宣传培训等资料齐全,台账完整

2

有佐证材料

10

工作创新情况

工作、技术、推广、投入、模式创建等方面有创新亮点。

5

有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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