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16876091Q/2018-1126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黄沙港镇 发文日期 2018-06-20
文号 射黄政〔2018〕6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黄沙港镇网箱、鱼罾、鱼簖清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射黄政201860

 

关于印发《黄沙港镇网箱、鱼罾、鱼簖清除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黄沙港镇网箱、鱼罾、鱼簖清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2018620

 

 

黄沙港镇河道网箱、鱼罾、鱼簖专项整治

行 动 方 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河道的管理和保护,保障全镇水环境、水生态的安全,按照射阳县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和县防汛防旱暨河长制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决定开展全镇河道网箱、鱼罾、鱼簖清理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对象

镇境内省级骨干河道以及大、中沟骨干沟内未经许可从事网箱养殖、设置鱼罾、鱼簖的违法行为

整治目标

2018930日前,全镇范围内所有违法设置的网箱、鱼罾、鱼簖全部清除其中:2018715日前,全镇范围内所有河道违法设置的鱼罾、鱼簖全部清除到位;2018930日前,全镇所有河道内的网箱全部清除。

三、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规定: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四、整治原则

1.村居主导、强化责任。由镇河长办牵头,涉及村居为整治实施主体,对清理河道网箱、鱼罾、鱼簖专项行动承担主体责任,并对相关养殖户信息进行精准扒排,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档立卡。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村组干部、党员或其亲戚朋友的河道网箱、鱼罾、鱼簖,将先行予以清理。

2.镇村联动、部门协作坚持去除存量,杜绝新增,严防反弹,镇河长办牵头,镇水利站、农技中心对下业务指导,对上协调联合执法,镇分工领导、包村干部指导、督查挂钩村(居)的专项行动工作,涉河河长全面履行河长职责,召集村(居)、涉关部门单位专题会办研究专项行动方案,确保整治成效。

3.突出重点、持续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违规网箱养殖设置鱼罾、鱼簖,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形成高压态势,造成强大震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工作方案

1.宣传发动阶段 (2018625日—201871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劝导违法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停止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自行拆除违规设置的养殖网箱、鱼罾、鱼簖。镇河长办、水利站、农技中心、环保办、边防派出所配合村居做好前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2018715日前村居负责对各养殖户养殖信息进行收集、排查、核实,逐一登记上报,并下发违章拆除通知书,依法要求限期整改,对出现漏报与不报,将严肃追究村居相关责任。

2.清理整治阶段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行拆除阶段(2018716日—2018915日)各村居根据养殖户的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明确村组干部各自分工和职责,对自行拆除网箱的养殖户,明确自行拆除整改的具体时间,并作出书面承诺。从2018716日起,由镇分工干部每日上报网箱拆除进度报表报至镇河长办);镇分工领导对分工村居的网箱、鱼罾、鱼簖拆除工作督查、推进,并在每日进度报表上签字。镇河长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交办,对组织不力的单位通报到镇纪检办。

第二阶段:依法拆除阶段2018916日—2018930日)。对拒不自行拆除网箱或已出鱼未履行承诺的养殖户,由河长办联合公安、环保、水利、农技、渔政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门工作班子依法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巩固提升阶段落实全镇河道长效管护措施,确保各辖区、段内无新的设障行为发生如再发生违规设置网箱和鱼罾、鱼簖,将追究相关涉河村居责任,并由涉河村居负责进行清除。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镇河道违规网箱、鱼罾、鱼簖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邹其凯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敏,副镇长陆洪军,副镇长陆体健,宣传委员杨丽丽,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姚东,边防派出所所长沈祥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财政所、审计站、环保办、安监站、水利站、供电所、派出所、卫生院、村建中心、农技中心单位部门负责人。

各村(居)相应成立工作组,组长为分工领导,副组长为分工干部、村(居)党组织书记,成员为村组干部。  

各单位、部门、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排查河道违规网箱、鱼罾、鱼簖设置情况,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彻底清理涉事河道内的网箱、鱼罾、鱼簖,不留死角。

3.制定激励措施。县奖补资金,镇里将全部奖补给按时完成网箱拆除并无反弹的村(居),奖补标准不低于周边乡镇。

4.严格考核奖惩。河道内网箱、鱼罾、鱼簖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村居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综合考核一票否决项,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管履职不力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黄沙港镇网箱、鱼罾、鱼簖清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黄沙港镇河道网箱、鱼罾、鱼簖设置情况调查表;

3.黄沙港镇河道网箱、鱼罾、鱼簖专项整治分工一览表

4.黄沙港镇清理网箱、鱼罾、鱼簖情况日报表;

5.河道清障通知书;

6.黄沙港镇网箱、鱼罾、鱼簖养殖户基本信息调查表;

7.黄沙港镇网箱(罾、簖)自行清除承诺书;

8.黄沙港镇清理河道网箱、鱼罾、鱼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责任状。

    

 

 

 

 

 

 

黄沙港镇网箱、鱼罾、鱼簖清除

工作领导小组

 

      邹其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常 敏 党委副书记

                 军 副镇长

陆体健 副镇长

杨丽丽  宣传委员

     姚 东 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沈 祥 黄沙河边防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周成权 负责党委秘书工作

     苏中兵 负责财政所所长工作

     陈昌标 审计站站长

     顾军林 国土所所长

     张 祥 村建中心主任

     郑 宁 农技中心主任

     卢兆忠 负责环保干事工作

     戴广虎 城管监察中队队长

     李文全 卫生院院长

     吴 杰 水利站站长

     张子兵 供电所所长

     陈昌龙 安监站站长

       江卫星 环办副主任 河长办副主任

   东方村党总支书记

   东港居委会党总支书记

王甲霞  东海居委会党总支书记

刘春宏  洋河居委会副书记(主持工作)

刘海波  洋中村党总支书记

杨洪昶  海丰居委会党总支书记

   海星居委会副书记(主持工作)

尤海艳  黄沙港居委会主任(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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