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生态家园,共筑美丽千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生态治理我带头”活动,动员全镇党员干部从我做起,从家前屋后和生活周边环境入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陋习,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主动作为,争当标杆,在全镇掀起“千秋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生态宜居建设共建美丽家园。
一、参与对象
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二、整治标准
(一)在房前、临路不准堆放柴草、杂物及农具等,不准散养及在房前圈养家禽。房屋两侧及临路堆放的秸秆、砖石等物品要规范整齐,无乱搭乱建、乱晾晒、乱张贴、乱涂画、私拉乱接,目及范围内无有色垃圾、堆积物。
(二)林地、果园及河坡沟坎等区域地面干净整洁,无物品乱堆放,无枯死植物,无积存落叶,无杂草。
(三)周围沟渠河塘定期打捞,捡拾清理,保持干净畅通,确保水清、水绿、景美。
(四)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厨房余物、果皮、畜禽粪便、尘灰等杂物,可降解垃圾由农户在房前屋后挖生态降解坑就地处置;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由村居或送再生资源回收点(中转站);不可利用的废弃物送垃圾投放容器(池、桶)点,由村居统一收运处置。
(五)院墙、院坝硬化以外的区域,倡导栽种蔬菜、花草、果树。
(六)农村面源污染管理。无焚烧农作物秸秆抛河、抛沟现象;集中收集处置农用废弃薄膜、菌渣、农田沟坎无农药使用废弃物;畜禽养殖场建化粪池,确保使用处理,严禁乱排乱放乱倒畜禽粪便。
三、整治时间
活动的集中整治时间为:2018年6-12月。其中:6-7月重点为镇、村(居)各级干部;8-9月扩大到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10-12月党员干部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每月1-10日为集中检查、问题交办阶段,11-24日为整改阶段,25日组织复查,摄制微视频,隔月月度会上表扬先进、曝光后进。
四、相关要求
(一)提升认识,强化行动自觉。相关涉及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环境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将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迅速转化为清理家前屋后环境的实际行动,切实将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宜居要求落到实处,干出成效。
(二)坚持标准,强化示范引领。农村家前屋后环境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镇相关涉及人员要根据通知精神,迅速展开突击行动,以高质量的整治成果为下一步开展全民环境整治放好样板。
(三)严格责任,强化督查考核。为了做好这次农村环境家前屋后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整治效果,镇督查办、宣传办、整治办和河长办将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动态跟踪整治进展情况,对整治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相关人员一律进行实况曝光,不讲情面、不打和牌,同时,严格追究所在村居、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责任。
(四)树立标杆,开展评比活动。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展五十佳“清洁小院”、十佳“清洁河道”等评比活动,予以公开表扬。对工作先进的,作为推优、提拔重用和优先发展预备党员的参考,在先锋考核中升一级星级格次;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党组织一年内不得作为推优、推荐提拔重用和推荐发展为预备党员,在先锋考核中降一级星级格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