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杜绝开发、建设、销售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开发项目的各类矛盾,经研究决定,对县城32个、镇区46个在建在售开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而彻底的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32个在建在售项目,具体是:紫宸、剑桥郡、明湖之星花园·南园、悦府商住、射阳碧桂园、金科未来城、绿洲玫瑰园、理想家园、丰和名都、奥林春天、新城锦绣、新东方嘉园、金茂家园、众鑫嘉园、射阳五洲广场、双山新萃园、紫金豪苑、荣华嘉城、时代国际、台阳博雅苑、幸福世家(幸福一号公馆)、公园壹号、汇通国际汽贸城、天逸家园、金色阳光、苏农汇丰市场、酩悦加州花园、射阳洲盛商贸城、东都天润、万成尚景、润洋壹品、银胜名都广场。镇区46个在建在售项目,具体是:宏顺嘉园、日昇家苑、丹东花园、汉鼎芳园、时代公寓、特庸镇供销商业中心、特庸镇农贸市场、富康新城、时代广场、苏福商业街、星亚名居、龙泽园、润海嘉苑、景元尚品小区、紫金华府、海上名门、海港之星商住楼、幸福家园、龙腾苑、华宏佳园、南洋雅居、海丰小区、龙源书苑、兴城逸品、兴荣花园、富洋小区、黄海水产城、龙湖湾壹号、幸福龙庭、海岸城广场、锦绣嘉苑、盘龙新苑、清逸花园、时代华庭、菊香名苑、幸福华庭、鑫港国际商贸中心、河滨花苑、黄海明珠小区、黄金海岸花苑、兴盛豪庭、金水美墅、锦绣嘉园、水岸雅居、御龙湾花园小区(原紫晶华府)、润博左岸风情。
二、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科室)
(一)规划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城建监察大队)
1、是否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是否具有开工验线证明;
3、建筑物是否按规划许可位置建设;
4、建筑间距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5、单体建筑层数、层高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6、建筑物正负零黄海标高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7、有无其他违章建筑情况。
(二)施工现场状况(责任单位:建工科)
1、工地四周是否连续设置围墙围挡;
2、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是否采用砼硬化;
3、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是否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
4、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5、是否存在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行为。
(三)质量安全管理到位情况(责任单位:质监站、安监站)
1、在建工程
(1)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
(4)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5)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技术交底制度、施工质量检测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已报审;
(6)施工项目部只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岗履职,是否和投标备案一致,人员变更是否备案;
(7)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质量及质保和检测资料:对钢筋、混凝土、砌块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检查,核查质保资料、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检测报告;批次、数量、标识、养护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应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分项、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及验收记录、施工资料和进度是否同步、检查现场资料真实性、是否有代签现象;
(9)按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执行情况:对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隐蔽验收资料检查工程实体,是否按图施工;检查施工图审资料、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方案制定审批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10)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施工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情况:查验施工资料和工程实体(裂缝、渗漏、空鼓、尺寸偏差等);
(11)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对监理单位或质量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意见是否及时完成整改回复;
(12)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
(13)对工程主体结构达到龄期的部位进行混凝土强度、重要构件几何尺寸监督抽测。
2、竣工工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盒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是否有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情形。
(四)物业服务情况(责任单位:物管办)
1、物服机构落实情况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及项目经理在位情况;
(2)物业服务用房落实情况;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
(4)智能化设计建设审批情况;
(5)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公示情况;
(6)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证明;
(7)消防、绿化、电梯等专职人员落实及在位情况。
2、移交物服机构资料齐备情况
(1)住宅区规划图,小区竣工总平面图;
(2)所有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4)地图勘探报告,沉降观察记录;
(5)地下管网竣工图及验收记录;
(6)所有设备订货合同、产品合格证、随即资料(使用说明检验报告),随即专业工具清单;
(7)电缆铺设记录;
(8)线路及电力电缆试验记录,发电机、电动机、二次供水等专用设备检查试运转记录;
(9)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0)电气设备绝缘检查;
(11)电气设备送电验收记录;
(12)防雷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13)防雷引下线焊接记录;
(14)水、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
(15)通风机风量测量调整记录;
(16)环保达标验收许可证;
(17)消防验收许可证;
(18)房屋测绘验收资料;
(19)房屋验收记录;
(20)绿化平面图。
(五)小区绿地率(责任单位:园林局)
小区绿地率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
(六)开发经营行为规范情况(责任单位:房管处)
1、无资质、超资质等级开发房地产项目;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
4、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5、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7、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8、未将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销售现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公示等;
9、交付使用时,未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行为。
10、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三、时间安排
鉴于检查任务重、检查范围广、检查要求高,拟安排2个月时间,即这项工作从9月17日开始到11月16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督查工作进度和质量,达到查找的问题全,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准,整改措施落实快,整改效果好。
2、各相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自行设计检查工作需要的表簿,并建立好相关台账。
3、各相关责任单位和科室把检查工作与其他日常工作套搭进行,做到“两不误”。
4、各相关责任单位和科室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检查情况(检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需要行政立案处理事项)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陶晓林同志任组长,规划局局长、住建局副局长陆伟、住建局党委副书记高军任副组长。城建监察大队、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物管办、房管处等单位和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房管处主任夏正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房管处市场信息科,负责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汇总。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