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组织领导及完善工作机制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文件

 

射税发〔201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组织领导及完善工作机制的通知

 

本局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全县税务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改革决策部署在射阳有力有序落地落实。县局联合党委决定,对射阳县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织架构及相关专项组设置进行调整,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行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工作小组

  长:杨坤勇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任锦慧  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刘海春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士冬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栾晓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惠銮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俊峰  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二)专项组    

工作小组下设综合组、人事组、党建组、法规组、纳服组、征管组、非税组、财务组和信息技术保障组共9个专项组,由相关局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各专项组具体工作。各专项组实行团队工作模式,由牵头局领导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组建工作团队,集中人员、明确职责,确保按计划进度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1.综合组:分管领导栾晓东,协助分管领导刘海春,第一责任人周佐基,第二责任人王金东,相关成员参加,负责综合组具体工作。

    2.人事组:分管领导刘士冬,协助分管领导栾晓东,第一责任人姜荣,第二责任人程垠,相关成员参加,负责人事组具体工作。

3.党建组:分管领导李坚,协助分管领导谷斌,第一责任人张九洲,工作组成员王阿玲等,负责党建组具体工作。

4.法规组:分管领导谷斌,协助分管领导徐俊峰,第一责任人王斌,第二责任人储剑武,相关成员参加,负责法规组具体工作。

5.纳服组:分管领导陈惠銮,协助分管领导李坚,第一责任人朱云庭,第二责任人尹奎,相关成员参加,负责纳服组具体工作。

6.征管组:分管领导刘雷,协助分管领导刘士冬,第一责任人胥建忠,第二责任人刘海生,相关成员参加,负责征管组具体工作。

7.非税组:分管领导谷斌,第一责任人储剑武,相关成员参加,负责非税组具体工作。

8.财务组:分管领导刘海春,协助分管领导刘雷,第一责任人成宜军,第二责任人邓红霞,相关成员参加,负责财务组具体工作。

9.信息技术保障组:分管领导刘雷,协助分管领导刘士冬,第一责任人卢国森,第二责任人蔡金鑫,相关成员参加,负责信息技术保障组具体工作。

()机构职能交叉事项

1.收入核算工作:分管领导刘雷,协助分管领导李坚,第一责任人刘建春,工作组成员黄勇等,负责收入核算具体工作。

2.风险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刘士冬,协助分管领导陈惠銮,第一责任人李龙,工作组成员高伟等,负责风险管理具体工作。

3.督察内审工作:分管领导李坚,协助分管领导谷斌,第一责任人李青龙,工作组成员单大雷等,相关成员参加,负责督察内审具体工作。

4.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徐俊峰,协助分管领导谷斌,第一责任人孙洪亮,工作组成员陈德忠等,负责纪检监察具体工作。

5.档案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栾晓东,第一责任人尤晓静,相关成员参加,负责档案管理具体工作。

6.税务稽查工作:分管领导刘海春,协助分管领导栾晓东,第一责任人徐亦斌,第二责任人项澄,相关成员参加,负责税务稽查具体工作。

(四)税务分局

1.刘海春副局长联系原国税局四分局、五分局,协助联系原地税局三分局。

2.刘士冬副局长联系原国税局二分局、六分局,协助联系原地税局四分局。

3.栾晓东副局长联系原地税局四分局,协助联系原国税局二分局、三分局。

4.谷斌副局长联系原地税局六分局,协助联系原国税局四分局、五分局。

5.李坚副局长联系原国税局八分局,协助联系原地税五分局。

6.陈惠銮副局长联系原地税局五分局,协助联系原国税六分局、七分局。

7.徐俊峰纪检组组长联系原国税局三分局、七分局,协助联系原地税六分局。

8.刘雷副局长联系原地税局三分局,协助联系原国税局八分局。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射阳县税务机构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决策部署,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抓好全县税务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工作,并及时就有关重大情况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2.研究制定全县税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县级税务机构“三定”规定。明确全县税务机构改革的推进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

3.研究工作小组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制发的税务机构改革措施文件、落实税务机关“三定”规定,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各机关科室抓好改革落实工作。

4.研究决定全县税务机构改革中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全县税务机构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5.负责与市局联络(督导)组的工作对接,加强全县税务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6.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明机构改革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贯彻落实市局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组工作职责

各专项组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承担改革相关具体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综合组工作职责

承担各类综合性工作和工作小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加强改革谋划和工作统筹,研究提出需提请工作小组决策的事项,协调其他综合部门工作,协调工作小组指导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推进改革落实;负责工作小组有关方案、制度、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并指导制定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与市局联络(督导)组、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及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沟通;负责工作小组会议组织、值班联络、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应急管理、信息编报、文件运转、应急维稳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税务机构改革相关培训;负责加强全县税务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绩效考评和跟踪问效、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事组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县“三定”规定落实,负责改革中涉及人事工作的相关事宜;负责与市局人事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党建组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机关改革后系统党建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负责研究和理顺系统党建运行机制,健全“纵合横通强党建”体系,推动形成县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负责及时掌握改革期间干部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进一步加强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深化改革期间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研究新机构成立后群团组织调整完善事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法规组工作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发等工作,确保执法依据合法统一;负责按规定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相关事项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工作;负责提供其他法律支撑保障;负责与市局法规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纳服组工作职责

根据市、县税务机构改革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落实办税服务厅和12366整合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现场管理,持续优化“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套资料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协同办理各项税费业务,确保改革期间缴费办税秩序稳定;负责与市局纳服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征管组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市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中征管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负责制定《射阳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业务实施工作方案》,配套出台射阳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业务工作台账、时间表和路线图;负责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机制、征管方式、大数据管理及信息化应用的差异分析;负责组织实施过渡衔接和优化整合工作,确保过渡期全县税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负责与市局征管组对接联络工作,与县局各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联动;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非税组工作职责

负责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职责划转事宜。包括会同县相关部门,制定社保费征管职责交接方案,搭建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负责推进落实国家层面非税收入的划转和交接工作,同时协调县级政府,梳理本地区非税收入项目清单,掌握费制要素,了解征管现状,确定地方性非税收入划转范围,分布推进项目划转,根据不同费种特点,实施分类管理;负责与市局非税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财务组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经费保障体制,确保地方财政保障力度不减,详细测算经费需求,科学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确保资产整体接受划转。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和过渡期间财务工作,研究解决过渡期间财务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内控建设,推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整合;负责与市局财务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信息技术保障组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市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信息技术支持保障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负责制定《射阳县税务局信息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方案》,配套出台改革射阳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信息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任务台账、时间表和路线图;负责大数据管理、信息化应用过渡衔接,优化整合中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负责过渡期各类信息系统技术运维保障工作;负责过渡期全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全县税务系统改革工作在县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局领导分工负责制,专项组负责具体改革工作任务改革中的重大事项由专项组提交工作小组研究审定。

(一)规范请示程序

各专项组应及时处置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以及基层单位反馈的各类具体问题,需要分管局领导研究决定的,可以签报形式签署意见。需研究的事项跨专项组的,由分管相关专项组的局领导共同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需提请工作小组研究的,要以工作签报形式请示,具体说明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提出初步解决建议,由分管专项组的局领导审定签署意见后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签报应送综合组留存。

(二)实行台账管理

由综合组牵头制定改革工作总台账,各专项组研究制定各专项组工作分台账,细化工作事项,分解落实任务,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工作台账要详细反映县局改革重要事项,并结合射阳改革实际情况进行动态完善,确保全面、细致、科学、精准。

(三)加强督办考评

综合组负责对照市局下发的改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依据改革工作总台账和各专项组分台账,对各项改革任务实施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确保中央改革精神、上级改革部署、县局党委各项改革措施按时保质落实。各专项组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及时接收、转办、催办、反馈督办事项办理情况。综合组按日对督办事项对账销号,并以专报形式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人教科承办      办公室2018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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