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的人员,在各类企业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参保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龄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企业职工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单位,填写《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3份、《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名册》3份,并由单位盖章,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或各镇区人社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单位信息采集,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缴费费率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16%的费率缴费。 参保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工资收入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最高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不低于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费率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主为其缴纳12个百分点。
四、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地户籍的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或各镇区人社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及本地从业证明。
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为什么要按年及时缴费?不及时缴费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根据政策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部分,不能再进行补缴。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每年及时缴费,避免遗忘或遗漏缴费,影响到自己的缴费年限和社会保险待遇。
六、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用以记录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帐户,是计发退休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记帐,每年7月1日对个人帐户储存额结息一次。个人帐户权益归参保人员本人所有,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继承。除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等情形,个人帐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
七、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如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前,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接续,在新就业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八、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九、参保人员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三)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十、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1)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2)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3)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一、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性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1995年底前参保的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本人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除以120按月计发。
十二、参保人员退休后如何领取基本养老金?
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县人社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之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通过社会保障卡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十三、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享受哪些待遇?
1、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现执行标准为丧葬费6000元,一次性抚恤金14000元;2、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可享受一次性或定期遗属抚恤金。按供养人数的多少,一次性遗属抚恤金执行标准为15000-30000元,定期遗属抚恤金标准为500元/月-1000元/月不等。上述待遇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并不定期进行调整。 3、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储存额列支各项费用后仍有余额的,可以继承。
十四、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如何办理?
我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时间为每年4-6月份,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完成认证:一是手机下载“老来网”APP进行认证;二是县人社局和各镇区人社服务大厅窗口进行认证;三是若年龄较大、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也可与县社保中心联系上门认证。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费:一是银行签约扣款。参保人在四家经办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中选择一家签约,税务部门按月扣款。二是支付宝缴费: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税务”,点小程序,点击“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按相关提示缴费。三是微信缴费: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按相关提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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