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影响工作,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禁止。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现将禁止工作日饮酒规定如下:
一、公职人员工作日禁止饮用各种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品。严禁值班饮酒,严禁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二、镇纪委将组织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本规定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禁止工作日饮酒的规定。对本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违反禁酒规定行为的,或对本单位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进行诚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
四、本规定适用于全镇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五、特殊情况确需饮酒的,须向镇纪委报备。
中共射阳县盘湾镇委员会办公室
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