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经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射发改审[2016]131号文件批准,实施韩风国际城一期项目。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拟实施项目中的千鹤湖酒店北区暖通及有关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组织该项暖通及有关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千鹤湖酒店北区暖通安装工程。
1.3工程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南侧、千鹤湖公园东侧。
1.4招标工程内容:包含暖通、直饮水、柴油发电机、油烟净化器、空调水、冷热源机房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441.66万元。
1.6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9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6月。
1.10工期:435天。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工程质量目标:获“扬子杯”奖。【施工及相关资料满足“扬子杯”申报、评比条件,且本项工程(含暖通工程)最终获“扬子杯”奖,按本项暖通工程价格的2%奖励给暖通工程承包人,该项奖励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5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600万元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单纯住宅、仓储、厂房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业绩。
说明:
(1)业绩凭施工合同(或合法分包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项招标工程资格条件业绩。
(2)上述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未能反映上述业绩相关数据、指标的(如: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未能体现投标人作为业绩工程分包人含义表述的),凭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3)如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2.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或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2)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办法
(1)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发包人付中标价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所有管道及设备验收前,发包人再付中标价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单系统调试合格后,发包人再付中标价的6%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2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1)经发包人审核,完成施工产值达招标工程量的40%时,付中标价的25%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2)经发包人审核,完成施工产值达招标工程量的60%时,付至中标价的4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3)经发包人审核,完成施工产值达招标工程量的80%时,付至中标价的55%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4)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单系统调试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65%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5)承包范围内的全部系统联调合格后(视同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日期起算日期),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6)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审定价的8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7)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承包人完成了发包人指出的保修期内工程所有缺陷并经验收合格,并扣除质保期应扣的费用,按审计审定价结清剩余工程款。(需提供品牌厂家品牌质保承诺)。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定标方法
6.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6.2采用ABC合成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6.3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6%、97%、98% | |
下浮率△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6分,每上浮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4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5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6.6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3日。
7.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27日8:00时—2019年6月3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陈昌兵
联系电话:1802186218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