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参照盐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结合我县公民办学校并存、城乡校际发展不均等客观县情,坚持惯例做法适度传承与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相统一的原则,以“保障权益、促进公平、推进均衡、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为根本宗旨,加快推进初中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地发展,为打造“学在射阳”教育品牌提供政策支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民办学校招生
1、工作原则:电脑派位与自主招录相结合,公开报名与计划管理相结合
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公开报名工作。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则全部录取,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先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50%,另外的50%则由学校自主招录。2019年各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上限以不超过上年计划数下达: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1000人,射阳外国语学校600人,射阳县第二初级中学500人,射阳县陈洋实验初级中学275人。根据今年小学毕业生数总体下降的情况,对民办学校在乡镇区域自主招生人数也以不超过上年招生人数设置上限。
2、工作流程:公开报名、电脑派位、自主招录、注册入籍。
(1)公开报名。7月1日--7月2日,家长到选择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时上交《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卡》副联和在报名学校指定的银行帐号(见《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卡》的反面)上预缴的4800元凭证。被录取的,此费抵算第一学期学费,未被录取的,家长持银行凭证自行到银行退费。因费用、定向指标等情况,家长应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条件、三年后报考四星级高中等适应性因素慎重选报。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零报生”(小学在县外就读,要求在我县就读初中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或家长务工证明)复印件到报名学校报名(外省的学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上面要有全国学籍号信息),采用同样的交费方式。
(2)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招生计划数的50%。电脑派位由县教育局联合县公证处等部门统一于7月上旬组织实施,时间、地点提前在“射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录取名单当场公布。
(3)自主招录。自主招录的对象仅为学校电脑派位库中没有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录取电脑派位库以外的学生。自主招录的具体方案由学校制定,方式应采取面谈的形式,面谈应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得采取学科知识面试和笔试形式,也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录取;应依据学生毕业学校发展性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特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各学校在7月11日前张榜公布自主招录的学生名单。
(4)注册入籍。被自主招录和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学籍信息采集手续,上交《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学校凭《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在7月12日前为录取的学生报批学籍。报批结束,学校必须统一发放盖有县教育局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学生不得放弃派位结果,学校不得拒收派位学生,公办学校亦不得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因学生不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不再增补。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7月13日前,须持《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和施教区认定材料,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到。
(二)公办学校招生
1、工作原则: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
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为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确保每位学生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坚持学籍、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学生法定监护人随父母的原则。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乡镇学校继续执行以行政区划来认定的传统施教区范围,县城学校的施教区范围按如下区域执行:
射阳县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县城小洋河以南、兴阳路-幸福大道-模范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
射阳县第三中学施教区范围: 县城小洋河以南、朝阳街-解放路-达阳路以西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不含原陈洋区域)。
射阳县第四中学施教区范围:县城小洋河以北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不含原陈洋、耦耕区域)。
射阳县第六中学施教区范围:县城小洋河以南、朝阳街-解放路-达阳路以东、兴阳路-幸福大道-模范路及其延长线以西合德镇及开发区区域。
2、工作流程:公开报名、材料核实、张榜公示、报批学籍。
各学校提前发布报名须知,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凭《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副卡,于7月1日至7月5日将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施教区内学校核查。7月12日,在民办学校报名没有被录取、但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录取条件的学生带报名卡主卡、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施教区内学校核查。各学校在对施教区生源入学资格进行材料审核和实际居住情况实地核查无误后,将符合施教区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学校凭《射阳县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卡》主联于7月18日为学生报批学籍。学生的所有入学证明材料由学校按照一生一档的要求统一保管备查,10月8日后返还给家长。
(三)特殊类型的学生招生
1、军人子女招生
凡符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中的规定人员,由家长提供佐证材料并向县初中招生办公室提出就读学校申请,在佐证材料核查无误后,县初中招生办公室根据家长申请调剂录取,与其他学生实行同等的入学待遇。
2、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特殊人才子女招生
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客商、“绿卡”持有者、政府全民创业计划中的来射创业人员等子女就读予以照顾安排,其程序是,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所在地政府和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核验并签字盖章,县初中招生办公室汇总后报请县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调剂录取。
3、公办热点初中空余学位招生
在县初级中学、县第三中学保证符合施教区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其办学资源,扩大热点学校覆盖面,其空余学位在各类人员录取结束后,在县城“流动人口”子女中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增补。方法由学校发布报名须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报名工作,县初中招生办公室联合县公证处等部门组织电脑派位工作。
4、集团化办学的学校招生
在去年射阳县耦耕初级中学与射阳县初级中学实行集团化办学,挂牌射阳县初级中学城北校区,射阳县兴桥初级中学与射阳县第三中学实行集团化办学,挂牌射阳县第三中学城南校区,两个集团内实行统一管理的运行模式基础上,今年集团内学校招生由集团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5、“流动人口”子女招生
愿意在我县就读初中的、不符合施教区认定“三个符合”条件的、在招生前阶段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都纳入我县的“流动人口”子女。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我县的操作方法是:家长提供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务工证明或学生的报名卡)到县初中招生办公室登记,由县初中招生办公室在招生结束时段汇总,依据学校办学资源空间、家长实际居住区域等信息要素直接调剂到学校,由学校电话通知到校报名,与施教区学生实行同等的入学待遇。
三、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初中招生工作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配置教育资源的过程,县教育局成立县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的初中招生工作,组长由颜彧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杨少春、陈韩同志担任,下设县初中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在招生期间驻点县第六中学,协调各类矛盾,解决各种问题。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校的招生工作。
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遵守招生纪律,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不得拒收施教区内学生,不得跨区招生;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不得以减免费用等形式恶意争抢生源,杜绝随意接收插班生等违规行为;必须保证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一致,不得接纳未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就读,只有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中考时才具有获得该校四星级高中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为录取的每一位学生注册学籍。
初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今年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