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
为切实做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苏北地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苏建村〔2019〕2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制定了《射阳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射阳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射阳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配表
3.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月度进度表
4.射阳县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相关材料样表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射阳县财政局
2019年6月4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城乡建设局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
射阳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以解决农村特困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实现2019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结合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完成188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省下达1200户,新增680户),其中翻建新建90户,修缮加固1790户。各镇区的危房改造任务主要根据其困难农户数、危房数、需求数和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等因素综合考虑确认。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做好与镇村布局优化、村庄环境改善、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乡村打造、村庄集中居住点建设等工作衔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2、重点突出,厉行节约。帮助困难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
3、主体明确,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主体,镇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补助对象、分解改造任务、审核申报材料、指导危房改造、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
4、程序规范、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的管理,严格补助对象认定,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补助资金使用。
二、实施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实施范围
结合我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实际需求,2019年在临海镇、千秋镇、海通镇、盘湾镇、洋马镇、兴桥镇、黄沙港镇、特庸镇、长荡镇、海河镇、四明镇、新坍镇、合德镇、开发区等14个镇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二)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由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组织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县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县残联认定。
(三)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相关政策,今年四类重点对象的资金补助标准不得低于往年,同时注重政策衔接,翻建新建每户补助22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8000元。对所有危房改造任务,另安排危房鉴定、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项目成本费每户100元。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补助资金在改造任务结束,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1个月内通过农户“一卡通”及时拨付给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稽查等工作。
三、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县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各镇区要强化统筹协调,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健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镇(区)政府是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补助对象、分解改造任务、审核申报材料、指导危房改造、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并规范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各镇区要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措施,并及时将县下达的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到各村居。
(三)规范审核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区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四)合理选择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所在镇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所在镇区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和政府托底安置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配套扶持资金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五)控制建房面积
农村危房改造应达到最低建设要求标准,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控制。
(六)加强农房风貌建设
各镇区要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特色且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给农户参考。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结构、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
(七)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镇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加强镇区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建设农房的基本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改造任务结束后,各镇区要及时组织验收自查。原则上改造后的房屋保持安全期限,拆除重建的应不少于30年,维修加固的不少于15年。
(八)严格核查改造对象
各镇区要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严格核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改造资格和补助资金:
1、个人名下有注册企业的;
2、家庭有轿车或交通运输车辆的;
3、已购买廉租房、商品房等居住性用房的;
4、子女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5、新建住房严重超过规定面积,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
6、装潢考究,彩电、冰箱、空调齐全的;
7、房屋不是本年度改造的;
8、一户一档不规范,存有造假痕迹的。
(九)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镇区要认真落实工程进度月报制度,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工程进度报表(详见附件3)上报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各镇区要及时报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报送。镇财政所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
(十)完善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各镇区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委派专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录入相关工作,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6月上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财政局印发《射阳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改造任务。
(二)6月中旬。各镇区制定本区域内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
(三)6月下旬-9月上旬。各镇区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信息录入。县有关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施工指导、巡回检查、工匠培训等。
(四)9月中旬。各镇区全面完成任务,县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五)10月中旬。向市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并向省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附件2
射阳县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配表
序号 | 镇区名称 | 四类重点对象 | 合计 | |
翻建新建(户) | 修缮加固(户) | |||
1 | 临海镇 | 2 | 98 | 100 |
2 | 千秋镇 | 4 | 400 | 404 |
3 | 海通镇 | 6 | 8 | 14 |
4 | 盘湾镇 | 6 | 97 | 103 |
5 | 洋马镇 | 0 | 108 | 108 |
6 | 兴桥镇 | 5 | 108 | 113 |
7 | 黄沙港 | 0 | 5 | 5 |
8 | 特庸镇 | 10 | 43 | 53 |
9 | 长荡镇 | 10 | 178 | 188 |
10 | 海河镇 | 8 | 396 | 404 |
11 | 四明镇 | 2 | 166 | 168 |
12 | 新坍镇 | 9 | 99 | 108 |
13 | 合德镇 | 27 | 54 | 81 |
14 | 开发区 | 1 | 30 | 31 |
合 计 | 90 | 1790 | 1880 | |
注:“四类重点对象”指: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附件3
____________镇(区)2019年____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月度: 年 月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度 下达任务数量 | 开工户数 | 竣工户数 | 已落实的地方各级补助资金数额 | 已下达到镇的各级补助资金数额 | 县级财政已拨付各级补助资金数额 | 完成投资总额 | ||||||||||||
四类重点对象 | ||||||||||||||||||
建档 立卡 贫困户 | 低保户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贫困残疾人家庭 | 四类重点对象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低保户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贫困残疾人家庭 | 省级补助资金 | 中央补助资金 | 地方各级补助资金 |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户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填表说明:1、统计时间截至统计月度月底;
2、统计第3、9栏的“四类重点对象”时,具有多重身份的同一农户仅统计一次;
3、第14栏包括已落实的省、地、县等各级补助资金之和;
4、第18栏中“各级补助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补助资金之和;
5、填写本表后,请于每月1日前传真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
附件4
射阳县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材料目录
1.危房改造申请书
2.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表
3.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
4.村民代表评议记录
5.危房改造公示
6.危房改造协议书
7.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8.危房改造档案信息表(改造前、中、后照片,其中有与户主的合影)
9.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射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表(样表)
镇(区) 村 鉴定编号:
1、基本资料 | |||||
房屋户主 | 联系方式 | 建成时间 | |||
鉴定人员 | 鉴定机构 | 鉴定时间 | |||
房屋地址 | |||||
规模 | 总长__m 总宽__m 总高__m 共__层 总面积:__㎡ | ||||
结构形式 | 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木结构 钢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 ||||
2、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a 完好 b 轻微 c 中等 d 严重 | |||||
(1)场地安全程度 ( ) (2)地基基础 ( ) (3)上部承重结构 ( ) (4)围护结构 ( ) (5)房屋整体结构 ( ) | |||||
3、房屋综合评定 | |||||
评定等级 | A、 房屋安全 B、主体结构安全 C、局部危房 D、整幢危房
评定机构(盖章): 鉴定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 ||||
处理建议 |
县级部门(盖章) 2019年 月 日 | ||||
射阳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样表)
镇(区) 村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数 | ||||||
家庭地址 | 镇(区) 村 组 | 联系电话 | ||||||
申报 对象 类型 | □低保户、五保户 □贫困残疾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盖章(县级民政、残联、扶贫办) | |||||||
改造情况 | 改造方式 | □新建 □修缮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改造原因 | □C级危房 □D级危房 | ||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 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 | 改造后房屋产权 | ||||||
建房总投资(元) | 自筹资金(元) | 中央、地方各级补助(元) | 其他 (元) | |||||
农户申请 |
签名(按指纹): 2019年 月 日 | |||||||
村评议 意 见 |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 |||||||
村建中心 意 见 | 村建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 |||||||
镇(区)审核意见 | 镇(区)政府、管委会(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2019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 见 |
2019年 月 日 | |||||||
射阳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样表)
镇(区) 村 组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
贫困类型 | □低保、五保户 □贫困残疾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原宅面积 | 改造后面积 | 改造方式 | □新建 □修缮 | ||||||
结构类型 | □混凝土 □砖砌体 □其它 | 层数 | 补助资金 | ||||||
危改户身份核对 |
已核对该户户主身份信息,其姓名与花名册中信息一致,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验收人(村建中心负责人): 2019年 月 日 | ||||||||
补助资金发放 | 已发放补助资金 元。
危改户(签字): 验收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 ||||||||
验 收 组 意 见 | 意见:
组长:
组员:
2019年 月 日 |
镇(区) 人民政 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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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2019年 月 日 | ||||||
县级 审核 意见 | (
盖章 2019年 月 日 | ||||||||
注:此表每户一份,在组织验收时逐户填写,并存入农户个人档案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样表) | ||||||||||
地 址 情 况 | ||||||||||
镇(区)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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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户 情 况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是否贫困残疾人家庭 | 家庭人数 | 民族 | 农户 贫困类型 | 上年家庭 年纯收入 | 旧住房 建造年代 | 旧住房 建筑面积 | 旧住房 结构类型 | 农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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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情 况 | 进 度 情 况 | |||||||||
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建设方式 | 改造后房屋 结构类型 | 改造后 房屋面积 | 改造后 房屋产权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是否 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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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情 况 | 建筑节能示范情况 | |||||||||
享受补助 资金类型 | 总投资 |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 农户危房 改造贷款 | 农户其它 自筹资金 | 是否建筑节能示范户 | 建筑节能示范内容 | 建筑节能增加的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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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 | 改造中照片 | 改造后照片 | ||||||||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______ ____ _镇(区)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m2
验收日期 验收人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填表说明 | ||
有无及 完备性 | 安全性 | 观感 质量 | |||
1 | 建筑选址 | / | / | 1、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逐项验收填写。 2、拟验收危改房符合《最低建设要求》第六条规定时必须验收第5项 ,否则不必验收;拟验收危改房如已设置第10、13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两层及以上危改房必须验收第11、12项;一层危改房如已设置第12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 3、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的方格中填“√”,不合格的填“×”,不必验收的填“○”。 4、所有须验收项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 ,否则不合格,并在验收结论的相√”。 5、填写字迹须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等痕迹。 | |
2 | 功能分区 | / | / | ||
3 | 建筑面积 | / | / | ||
4 | 室内净高 | / | / | ||
5 | 地基 | / | / | ||
6 | 基础 | / | |||
7 | 抗震措施 | / | |||
8 | 墙体 | ||||
9 | 门窗 | ||||
10 | 梁、柱 | / | |||
11 | 楼板 | ||||
12 | 楼梯 | / | |||
13 | 阳台、露台 | / | / | ||
14 | 屋面 | ||||
15 | 室内地面 | / | / | ||
16 | 日照 | / | / | ||
17 | 采光 | / | / | ||
18 | 通风 | / | / | ||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单位(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