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射阳县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射阳县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盐城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实际情况,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普职教协调发展,为打造“学在射阳”教育品牌提供政策支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管理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一次性下达,均为指令性计划。江苏省射阳中学单列科技社团专项计划20人,面向盐城市内、射阳县外招生专用计划50人;射阳县第二中学单列高水平运动队与艺术社团专项计划25人。根据学校申请,民办学校射阳县第二中学计划分为免费生、自费生两个类别。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以上。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4430人,具体计划如下:
1.江苏省射阳中学招生计划为1250人,其中单列科技社团专项计划20人,面向盐城市内、射阳县外招生专用计划50人。
2.射阳县第二中学招生计划为1100人(免费生400人,自费生700人),其中单列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社团专项计划25人。
3.射阳县高级中学招生计划为1100人。
4.射阳县陈洋中学招生计划为500人。
5.射阳县盘湾中学招生计划为480人。
为进一步促进四星高中优质发展,推动初中教育公民办协调发展、城乡均衡发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今年安排江苏省射阳中学定向指标生计划826人(1180人的70%,不含20人的科技社团专项计划以及50人的面向盐城市内、射阳县外招生的专用计划),在非定向录取分数线(1180人的前30%,即354人的录取分数线) 下40分内录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与往年传统做法,今年定向指标生录取采取以下方法实施:
1.根据办学水平质量评估、学校毕业生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将定向指标计划(826人)分成三块,一块是乡镇公办初中170人,一块是县城公办初中328人,另一块是民办初中328人。在各块内对部分学校设立政策扶持指标,优先录取。具体学校的政策扶持指标数见附件。
2.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首先在前30%的非定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内按块录取政策扶持指标数,如公办初中未录满政策扶持指标数的,再下降10分录取其政策扶持指标数(如在40分或50分的分值内,乡镇公办初中块内录取总数超出其块计划数,则采用块内排序方式录取其块计划数);其次,在各自块内按其块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公办初中仍没有学生被录取,则在其块计划数内,608分以上,对考生数在40人以上的学校,择优录取1人,考生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择优录取2人;再次,如仍有定向指标计划,则将剩余指标调剂到全县面上统一使用。
3.考生只有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满三年,才能享受定向指标生政策。各初中校在报名时必须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在填报志愿前、录取后两个时段都必须将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以上。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与考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与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报名相结合,按《关于做好盐城市2019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报名方式执行。坚持报名、考试和录取区域相一致的原则。考试仍实行升学、毕业“二合一”考试,按《盐城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方案》执行,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
四、志愿填报
1.我县志愿填报采用先进行纸质表格填写后进行网上填报再打印签字确认的形式。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等,在学生志愿填报前,通过召开家长会、校园网、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依据,确保维护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江苏省射阳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射阳县第二中学、射阳县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射阳开放大学面向全县招生。射阳县陈洋中学、射阳县盘湾中学按施教区划分规定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无施教区要求,可填报非施教区的另一所学校。射阳县陈洋中学第一志愿施教区是临海、通洋、四明、阜余、海河、陈洋、千秋等区域内初中学校,射阳县盘湾中学第一志愿施教区是兴桥、洋马、特庸、盘湾、长荡、黄沙港等区域内初中学校。县城、海通、耦耕、新坍等区域内初中学校无施教区要求。
3.考生可填报各类普通高中志愿和职教类志愿,具体要求见《射阳县建档考生填报志愿说明》,有如下几个批次:
第一批次:四星级重点高中和享受四星重点高中招生待遇的热点高中。志愿①栏为江苏省射阳中学填报栏(代码70011),只有填报江苏省射阳中学志愿的考生才能取得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生资格;
第二批次:其他四星高中和享受该批次招生待遇的高中。志愿①、②栏可在射阳县第二中学免费生志愿、射阳县高级中学志愿中选择1个或2个志愿填报,志愿①栏为射阳县第二中学免费生填报栏(代码70021),志愿②栏为射阳县高级中学填报栏(代码70031)。志愿③栏为射阳县第二中学自费生填报栏(代码70029),此栏因费用的原因应慎重填报,一经录取则不得更改,考生必须按时报到。此批次按照栏序依次录取。
第三批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
第四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
第五批次:三星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志愿①、②栏可选择填报射阳县陈洋中学(代码70041)和射阳县盘湾中学(代码70051)。无施教区学校要求的,可选择两所学校填报在①、②栏内。第一志愿有施教区学校要求的,施教区学校必须填报在志愿①栏内,志愿②栏可填报另一所学校。①、②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可填报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和盐城市区的一所职业学校两个志愿,投档时划定最低控制线。
第六批次: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等。可填报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和盐城市区的一所高职院校2所学校志愿。
第七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可填报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射阳开放大学和盐城市区的职业学校志愿。
4.江苏省东台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江苏省阜宁中学、江苏省响水中学、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和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面向盐城市内、本区域以外招生的专用计划,在第一批次志愿①栏后设置三个志愿栏口,考生可在上述学校中选择3所填报,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定向指标生录取控制线,盐城市第一中学和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不低于主城区投档控制线。
5.志愿类别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果在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该校(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
五、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统一由市招考中心实行集中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
职业学校在市招生考试中心全部招生类别投档录取工作完成后,仍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提供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身份证材料的学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招考中心将联合审核,未提供原件材料的学生注册无效,不得录取并取得学籍。
“3+4”分段培养项目招收的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在三星级普通高中之前录取,在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名册经市招委统一审批。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并加盖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学校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籍入库手续。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各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中考前招生,不得招收未参加本市中考、无当年本市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本市参加中考擅自到外市公办高中就读的、学校违反规定招收外市中考考生的都不予取得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江苏省射阳中学、射阳县第二中学的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盐城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和学校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县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擅自向学生、家长散发招生宣传资料。各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县外招生单位工作人员或委托代理人进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严格规范信息管理工作。学生信息由教育局按规定渠道采集,由专门人员负责掌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管理学生名册、考试成绩、获奖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不得向县外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学生信息。凡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提供学生相关信息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严格规范志愿填报工作。学校要保障学生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不得封锁招生信息,不得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擅自向县外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介绍、组织生源,更不得以此谋取利益。
严格规范招生收费工作。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复读生等并收费,不得擅自收取未经正式批准录取的学生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初中校教师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及包办学生入学手续,坚决制止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现象。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凡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纳入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今年加分政策参照《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执行。
七、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平稳进行,县教育局成立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在校长负责下,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在招生工作中,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射阳县2019年高中招生定向生政策扶持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射中定向生 政策扶持指标数 | 块计划数 |
1 | 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 | 民办 | 328 | |
2 | 射阳外国语学校 | 民办 | ||
3 | 射阳县第二初级中学 | 民办 | ||
4 | 射阳县陈洋实验初级中学 | 民办 | 25 | |
5 | 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 | 民办 | 20 | |
6 | 射阳县第四中学 | 县城公办 | 20 | 328 |
7 | 射阳县第五中学 | 县城公办 | 20 | |
8 | 射阳县第六中学 | 县城公办 | 62 | |
9 | 射阳县初级中学 | 县城公办 | 100 | |
10 | 射阳县特庸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30 | 170 |
11 | 射阳县临海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30 | |
12 | 射阳县长荡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30 | |
13 | 射阳县洋马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20 | |
14 | 射阳县海河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20 | |
15 | 射阳县阜余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20 | |
16 | 射阳县新坍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20 | |
17 | 射阳县海通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20 | |
18 | 射阳县四明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20 | |
19 | 射阳县通洋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20 | |
20 | 射阳县淮海农场学校 | 乡镇公办 | 5 | |
21 | 射阳县黄沙港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5 | |
22 | 射阳县千秋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5 | |
23 | 射阳县兴桥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5 | |
24 | 射阳县耦耕初级中学 | 乡镇公办 | 5 | |
合计 | 8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