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155号)有关规定,2020年12月17日我局对1个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一、2020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2020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盐城汇宇朗景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8万台液晶显示设备项目 | 盐环表复[2020]24095号 | 2020年12月17日 |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联 系 人:行政许可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82396638 82396636
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盐城汇宇朗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盐城汇宇朗景科技有限公司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