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新茂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淡水养殖塘口租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射阳县新茂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淡水养殖塘口租赁项目经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射阳县新茂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租赁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射阳县新坍镇新安村与小闸口居委会交界处。
(二)项目内容:淡水养殖塘口租赁。
(三)项目规模:猪场南面塘口54亩。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12亩,第二标段42亩)。
(五)项目租赁最低限价:年租金700.00元人民币每亩。
(六)租赁期限:三年
(七)租赁标准:以现状为准。中标人(承租人)不得改变上述塘口现有现状,但是不包含道路维修。租赁期满,承租人自行添置的可移动物件由承租人自行处置,但是不得破坏承租时的现状。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公民,必须保证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有良好信誉的。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租赁期间被证实属转包、非法分包租赁,将被清除出现场。
三、租金缴纳方式:交一年押一年。即
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二年的租赁费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在合同约定同期的第二年度,提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的租赁费,以此类推;
按以上进度交款,无任何利息补偿。承租费用每拖延1天交纳,按应交纳费用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拖延时间超过30天,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或单方终止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500.00元,二标段17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高价中标法。
本项目拟采用高价中标的方式。(如出现并列高价,采用抽签法决定中标候选人;但是在有原承包人参与竞标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投标报名
(一)公告时间:2020年02月13日至2020年02月18日。
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报名及标书发售地点:江苏宏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新东方嘉苑6号楼108号门市)。
(三)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公章);
2、报名人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出具的信誉及报名标段的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须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新茂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克成
地址:射阳县新坍镇新坍新安村三组
联系电话:132761299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飞
地址:射阳县新东方嘉苑6号楼108号门市
联系电话:13905115258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