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10A/2020-17424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射阳县千秋镇 发文日期 2020-03-26
文号 千政发〔2020〕14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千秋镇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全镇各类项目快速落地,保障征地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千秋镇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蔡雪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海林  副镇长

成 员陆继军  千秋派出所指导员

    平桂华  党委秘书

        财政所长

    单正丰  综治信访干事

    朱小龙  环保干事

    盛同存  村建中心主任

    于广艾  农经中心主任

    张荣强  人力中心主任

    尹恒根  中心主任

    唐利军  千秋国土所

    戴运松  千秋水利站长

    各村(居)书记

    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利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推进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要求

(一)村建中心、国土所、企服中心、环保办、水利站根据规划、投资、环保、水利等要求对项目拟征地位置进行初审,并报镇主要领导审定。

(二)国土所负责告知相关村(居)拟征收土地的四址范围,及时在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拟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指导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

(三)信访办负责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各村(居)委会负责协助国土所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通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相关补偿协议,按照国土所提供的安置人数研究提出社会保障人员名单并报镇农经中心、人力中心审核。

)在征地批准后,国土所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居)拨付征地补偿款;各村(居)及时与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兑付征地补偿;人力中心负责组织社会保障材料并报县人社部门审查,最终报县政府审核。

 

 

 

 

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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