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万块水泥砖、20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盐城飞保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址 | 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四长线西侧、射阜线南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射阳县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占地面积13333.33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机冲洗水、地面冲洗及喷淋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作厂区绿化;搅拌机冲洗水、地面冲洗及喷淋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经分析,原料堆场、装卸转运过程产生的扬尘经水喷淋处理后可自然沉降;建筑废料下料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罐仓输送上料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料仓顶部(1#)排放,计入有组织。 需以原料仓及生产车间周围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暂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且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设置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该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垫、强化设备运行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收集的粉尘及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首次公示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建议或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行政许可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82396638 8239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