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45Y/2021-1332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10-25
文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海河小学膜结构停车棚等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为方便我校教职工规范停放电动车,经县教育局批准实施射阳县海河小学膜结构停车棚等零星工程。根据《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教育局(体育局)“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办法(试行)》(射委教【2018】11号)、射阳县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规定》(射教发【2019】3号)等要求,射阳县海河小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射阳县海河小学膜结构停车棚等零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报名参与竞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射阳县海河小学校园内,具体情况可到现场勘察。

2、射阳县海河小学膜结构停车棚等零星工程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招标文件和学校的施工具体要求、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外运,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委托代理人应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提供由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出具的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本年度无欠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

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没收。

教育系统实行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对在报名和投标前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时串标的、一年内三次以上投废标的和已经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出现过安全事故或资金实力偏弱、延误工期偏长、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材料款的施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1-3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部工程招标。

三、报名及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明标暗投,总报价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含预留金、税金、安全措施费等一切费用) 。

2、报名时间: 10月 25日至 10月 3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射阳县海河小学总务处                

4、联系人:丁德礼   联系电话:13645112873、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6、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委托代理人应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提供由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出具的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本年度无欠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递交初审,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投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时还要再次递交原件,供上级监督部门核对复印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投标,投标单位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同一资质只允许一家报名。

7、报名时与投标前都必须带全各种证件原件,供学校与上级监督部门对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认定。

四、工程质量指标:

1、工程要求:符合图纸、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建筑或市政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所用的水、电等一切费用)。施工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中所有项目及学校施工详细说明的全部内容。施工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隔离围护工作,爱护学校财产,如损坏须赔偿,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  期:20 天,完工并清运结束。

五、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做出决算书,经学校验收合格,由学校报局基建站验收合格、审定后,由局监审科安排审计。在审核工程结算清单时,如审核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低于合同价按审核价结算。

工程付款方式:7:2:1模式;即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由射阳县海河小学将工程款分三次付清: 2021年底前付70%; 2022年底前付20%,剩余工程款2023年底前全部结清,支取工程款时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六、工期及服务要求:

1、工期必须在2021年 11月30日前完成,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五天开始,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10‰,依次类推。合同期提前不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5‰。

2、预(决)算是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总报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比例结清。

4、公开开标后,中标单位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挑选有能力的施工单位按中标价另行施工,投标保证金不退。

5、保修期限为五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6、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不退,上缴财政账户。

七、其他事项 :

1、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工作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材料和现场踏勘及答疑。

2、对不中标者,射阳县海河小学不作任何解释。

3、未尽事宜通过中标者与射阳县海河小学共同协商。

八、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原件)先审与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射阳县海河小学

2021年 10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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