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以及《射阳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1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射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解放路24号,原人社经办大厅),电话:0515-82355120,82352565。

三、复审材料

1、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射阳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登记表》(附件1)、《“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射阳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登记表》(附件1)。其中,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4.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行资格复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射阳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登记表.xls

附件2:“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

附件3:射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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