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商品房屋(含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存放管理,根据省住建厅《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建房管〔2014〕208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1年-2024年新增的维修资金存款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确定存放银行(服务周期为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与银行条件
在射最高银行机构开业满2年以上的商业银行。
二、评分方法和标准
(一)评分方法
1、本次竞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本实施方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方案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评分要素进行综合评分。
2、评分结果为参与银行的各项评分标准(三大类)得分之和。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维修资金存放与评分结果挂钩。当评分结果并列时,排名方式依次按以下方式处理:
(1)按收益类指标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名次;
(2)如收益类指标相同则按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及综合实力指标中存贷比和表内贷款余额、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结果先后顺序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名次;
(3)如收益类指标、支持地方发展及综合实力类指标均相同则以服务能力类指标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名次。
(二)评分标准
评分总分100分,指标包括:
1、收益类指标40分。其中定期存款收益率20分。以服务期内的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年收益率为计算单位,银行对定期存款收益率进行报价,以最高报价确定为基准报价,基准报价得满分20分,并按(投标报价/基准报价)×20×100%计算其他投标人的分值。大额定期存款(存款大于等于1000万元)收益率20分。以服务期内的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年收益率为计算单位,银行对大额定期存款收益率进行报价,以最高报价确定为基准报价,基准报价得满分20分,并按(投标报价/基准报价)×20×100%计算其他投标人的分值。收益率计算方法如下:
服务期内各期限存款利率一览表
存期 | 基准利率(%) | 定期或大额定期存款上浮率(%) | 定期或大额定期存款收益率(%) | 存款结构权数(%) |
① | ② | ③=①×(1+②) | ||
三年期 | 100 | |||
服务期内年收益率X% | % | |||
注:①利率上浮报价执行射阳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最新规定,违反规定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②基准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③服务期内按照各存款期限上浮后的利率结算利息。
④服务期内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变动,新存款按调整后相应基准利率和投标上浮率结算利息。
⑤服务期内如遇到射阳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利率浮动率上限调整的,新存款结算利率上浮率时按照调整后的上浮率执行。射阳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利率上浮率上限发生调整的,中标银行应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招标人。
⑥存款结构权数为:均为3年期定期存款。
2、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及综合实力类指标30分。2020年末射阳区域存贷比6分。存贷比=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大于等于100%得6分,小于40%得零分,其余得分=存贷比×6。2020年末表内贷款余额4分。大于等于50亿元得4分,其余得分=表内贷款余额/50×4。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结果5分。按2020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射阳县支行对各银行的考核结果计分,有1个A的得5分,有1个B的得3分,有1个C的不得分。县内贷款额5分。在本次参与银行中,县内贷款额最大的银行得满分5分,其次得4分,后续排名得分依其类推,县内贷款额排名第6及以后的银行不得分。银行县内纳税额10分,在本次参与银行中,县内纳税额最高的银行得满分10分。其次得8分,后续排名得分依其类推,县内纳税额排名第6及以后的银行不得分。
3、服务能力类指标(30分)。2020年末是否受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5分。获得综合先进得5分,获得单项先进得3分,未获得不得分。2020年度是否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相关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5分。若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得满分5分;若受到行政处罚的,一次扣2分,扣满5分为止,该项得分按满分减去扣分值计算。派驻维修资金代管机构人员5分。派驻2名人员的得满分5分,减少一名派驻人员减3分,不派驻人员视为放弃参加优选。做好维修资金系统服务15分。各参与银行出具承诺函,承诺做好维修资金管理专项配套服务:(1)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合同期内的建设、投入(符合本中心使用配置要求)、软件维护、升级、专线通讯12分。(2)做好新老系统数据整理导入服务、线上维修资金交存票据邮寄等工作以及做好其他维修资金管理专项配套服务3分。不按附件2、附件6所载条款出具承诺函、不按附件8所载条款签署“专项维修资金存放协议”的视为放弃参加优选。
三、2021—2024年度新增维修资金的分配方法
综合评分结果按照评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银行,得分最高者为新一年度的维修资金归集银行,负责维修资金日常归集。每月归集资金的月末余额,由县房产服务中心按照中标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上浮率的高低,按比例分配给3家专户银行,分配比例为40:30:30。
四、报送材料
(一)各参与银行均以在射最高机构名义填报相关数据,报送的材料加盖在射最高机构公章。具体数据及材料包括:定期存款及大额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比例、2020年12月31日射阳县存贷比数额、表内贷款余额、县内贷款额、县内纳税额(以市银保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数据为准)。 银行机构要如实合法填报数据、提供资料,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出具资金安全、服务和廉政承诺函。
(三)符合条件的银行可自愿报名参加,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加盖骑缝章后报射阳县房产服务中心(县住建局三楼),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11:00时,联系人:许为琴,电话:13851152099。
五、组织评审
本次竞争性优选的评审,拟邀请市物业管理中心、县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住建局等部门(单位)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县公证处现场公证。定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时在县住建局三楼会议室对报送的材料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在县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参与银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县房产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通过竞争性方式优选全县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的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参与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廉政承诺函
廉政承诺函
射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参加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竞争性方式优选全县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的活动,及承接射阳县住宅维修资金存放业务期间,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不向住宅维修资金代管机构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凡发现并经核实资金存放银行未遵守廉政承诺或者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射阳县房产服务中心有权收回资金,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取消我单位参与维修资金存放的资格。
参与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服务期内存款利率一览表
服务期内定期存款利率一览表
存期 | 基准利率(%) | 定期存款上浮率(%) | 定期存款收益率(%) | 存款结构权数(%) |
① | ② | ③=①×(1+②) | ||
三年期 | 100 | |||
服务期内年收益率X% | % | |||
服务期内大额定期存款利率一览表
存期 | 基准利率(%) | 大额定期存款上浮率(%) | 大额定期存款收益率(%) | 存款结构权数(%) |
① | ② | ③=①×(1+②) | ||
三年期 | 100 | |||
服务期内年收益率X% | % | |||
参与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及综合实力评价数据表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及综合实力、服务能力评价数据表
序号 | 指标 | 数值 | 备注 |
1 | 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结果 | 2020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填A、B、C、D级 | |
2 | 存贷比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局统计口径 | |
3 | 表内贷款余额(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局统计口径 |
参与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2020年度行政处罚情况表
2020年度行政处罚情况表
主管部门 | 本银行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 | 次数 |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关分支机构 |
参与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资金安全、服务承诺函
资金安全、服务承诺函
射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加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竞争性方式优选全县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的活动,在承接射阳县房产服务中心维修资金存放业务期间,我单位郑重承诺:
1.确保资金安全,按要求及时、安全办理资金存放、划转等日常业务。
2.做好维修资金管理专项配套服务及维修资金系统建设投入。
3.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查验流程,做好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交存查验工作。
4.我单位所提交的相关文件中所有关于参与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以上承诺,我单位若违反任一条,射阳县房产服务中心有权收回资金,取消我单位参与维修资金存放的资格,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参与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服务能力评价数据表
服务期内项目人力投入情况表
指标 | 投入数量(人) | 备注 |
派驻县房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注:派驻县房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劳动、工资关系由派出银行负责,具体工作由县房产服务中心安排和考核,不派驻人员视为放弃参加优选。
参与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专项维修资金存放协议
专项维修资金存放协议
甲方:射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乙方: 银行
为加强我县商品房屋(含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存放管理,根据省住建厅《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建房管〔2014〕208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号)和招标公告等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维修资金的存放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射阳县商品房屋(含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存放在乙方(以实际存放金额为准)。
二、存放期限为三年,从2021年 月 日起到2024年 月 日止。
三、维修资金的年收益率为 %。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开设维修资金存放专户,并将款项转入。
五、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没有甲方的书面资金拨付通知不得对外支付该款项。
六、乙方在办理维修资金缴存和拨付业务后,实时通过系统向甲方反馈资金的缴存及使用情况。
七、乙方在维修资金保管过程中,不能按照规定要求缴存和拨付资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以后参与维修资金存放投标的资格。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甲、乙双方经协商可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如发生争议,无争议部分继续履行,争议部分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关于通过竞争性方式优选全县商品房屋(含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义务。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