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967/2021-0915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1-03-31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射阳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管理
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中心、镇卫生院(医院),防保所,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医疗卫生系统实际。经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内容

受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重点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1)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2)将生产经营项目、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3)未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内部转运、管理、处置流程等进行管理。(4)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奖励标准

举报事项经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举报事项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100元;举报事项为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200元;举报事项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300元;举报事项为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500元。

举报方法

举报电话:69858620       87752008

其他事项

举报人对其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一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只对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最先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我委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

此安全生产管理举报奖励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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