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61J/2021-1269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新坍镇 发文日期 2021-03-0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法治政府报告2020

新坍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镇工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能

1.我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均按照按法定程序进行,年度财政预决算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2.我镇于2016年度已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建立各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制度,对各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3.我镇建有规范的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农保、医保、12348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进驻镇便民服务大厅,14个村居便民服务点实现全覆盖。

二、行政决策

1.我镇规范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量化标准和程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这5项法定程序,2020年度我镇未有重大行政决策。建立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2.我镇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区继续聘请江苏崇本律师事务所陈永奎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论证。

三、行政执法

1.我镇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权利、回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等制度不断完善。村建、安监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管理行政执法案卷。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权力清单等,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对行政执法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强化平时的培训和考核。

四、权力监督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20年度我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24件,当年度已办成19件,镇区逐步解决5件,按时办结率100%。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度,我镇共出庭应诉2件,全部由镇长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全部执行到位,未有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3.政府信息按照法定要求公开,2020年度我镇在政府网站公开95件政府信息,同时通过政府及村居宣传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

五、化解矛盾

1.深化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镇多元化调解机制运行良好,2名专职调解员配备到位,公调对接落实到位,整合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信访、公调对接力量,协调指导镇、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信访、矛调中心等部门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反馈办理结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认真核实、依法处理、及时公布。

3.推行基层民主法治。“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完善,村居建立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以及村民议事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等,镇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督查指导各村居开展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各村居均设立村务、财务公示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触摸指示屏,引导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保障

1.我镇根据县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成立镇依法治镇委员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镇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将宪法等法治内容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村居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

2.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巩固提升镇村法治文化阵地,完善镇村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二是利用镇法治公园大屏幕、路灯灯箱广告等宣传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三是建设完善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村居司法站为主体的基层法治服务阵地实现全覆盖;四是在重点月份和节点,开展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本年度共开展法治楹联进万家、4·8司法日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禁毒宣传、宪法宣传、扫黑除恶宣传的等法治宣传活动。

2021年度,我镇将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学习,规范行政决策、执法行为,完善、宣传镇级权力清单制度以及农村小微权利清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民群众身边,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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