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建设主干道两侧道板停车线设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建设主干道两侧道板停车线设置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建设主干道两侧道板停车线设置项目。

(二)项目地点:射阳县境内。

(三)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包括对幸福大道、解放路、黄海路、振阳街等主干道两侧停车线进行新画和补画,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四)招标控制价:48.49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七)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5月。

(八)工期:30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承诺书”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0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01月至2018年0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业绩要求:无。

5.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5.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9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递交。

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部分(无息)。

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五、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后,再付至审计结论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付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六、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2、投标报名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投标报名应具有:

3.1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联系人身份证;③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可使用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392033431@qq.com)报名,我公司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3.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缴纳方式:支付宝(392033431@qq.com),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3.3请报名投标单位及时查看所留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3.4投标报名联系人:李凯华;投标报名联系电话:13611538386。

九、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射阳县人民东路8号

联系人:陈豪东

联系电话:188619444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金茂嘉苑小区东门三楼(双拥南路与南三环交界处)

联系人:李凯华

联系电话:13611538386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