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商务用房项目(A32092400100004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1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物联商务用房正式用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物联商务用房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0〕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要求,现对该项目中的物联商务用房正式用电工程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物联商务用房项目。

(3)标段名称:物联商务用房正式用电工程。

(4)建设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5)招标工程内容:物联商务用房安装10KV变配电、400V配电及电缆沟土建等项目,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84.33万元。

(7)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资金来源:自筹。

(10)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11)工期:40日历天。

(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电力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五级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款支付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 5.68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7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7、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6月22日9:00。

7.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健康一路与碧海路交叉口金港商务大厦五楼

联系人:路忠川  张 震

电 话:0515-68016815





代理机构:江苏建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金御休闲广场1-109门市

联 系 人:刘汉青

电    话:1518936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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