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45Y/2021-0823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6-11
文号 射教发〔2021〕5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一次性下达,均为指令性计划。根据学校申请,民办学校射阳县第二中学依据收费标准将招生计划分为一段录取生和二段录取生两个类别。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5200人,具体安排如下:

    1.江苏省射阳中学招生计划为1250人,其中单列科创基地班专项计划107人,面向盐城市域内、射阳县域外招生专用计划50人;

2.射阳县第二中学招生计划为1300人(一段录取生400人,二段录取生900人);

3.射阳县高级中学招生计划为1100人;

4.射阳县陈洋中学招生计划为750人;

5.射阳县盘湾中学招生计划为800人。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县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为1400人,具体安排如下:

1.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1300人(对口高考班600人,职业高中班500人,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200人);

2.射阳开放大学100人(艺术对口高考班50人,幼儿保育班50人)。

县域外其他学校在我县的招生计划安排见《盐城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招生计划安排说明的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四星高中高品质发展,初中教育公民办协调发展、城乡均衡发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今年江苏省射阳中学招生计划1250人分四个段次录取,一段录取生是科创基地班专项计划107人,二段录取生是非定向指标生计划327人(1093人的前30%),三段录取生是定向指标生计划766人(1093人的后70%,在非定指标向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内录取),四段录取生是面向盐城市域内、射阳县域外招生的专用计划50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与往年惯例做法,今年定向指标生录取采取以下方法实施:

1.综合考量学校办学质量、毕业生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将定向指标计划(766人)分成两块,一块是公办初中460人(其中乡镇公办块计划总数85人,另一块是民办初中306人。在各块内对部分学校设立政策扶持指标,优先录取。具体学校的政策扶持指标数见附件。

2.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首先在前30%的非定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内按块录取政策扶持指标数;如公办初中未录满政策扶持指标数的,再下降10分录取其政策扶持指标数 (如在40分或50分的分值内,乡镇公办初中块内预录取总数超出其块计划总数,则在块内采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方式录取其块计划总数) ;如公办初中仍没有学生被录取,则在其块计划数内,在市科技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线608分以上,对考生数在40—99人之间的学校,择优录取1人,考生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择优录取2人。其次,如各自块内仍有定向指标计划,则在各自块内按其块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再次,如仍有定向指标计划,则将剩余指标调剂到全县面上统一使用。

3.考生只有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满三年,才能享受定向指标生政策。各初中校在报名时必须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在填报志愿前、录取后两个时段都必须将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以上。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组织报名与考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按《关于做好盐城市2021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盐招考〔2021〕4号)要求执行,考试按《盐城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要求执行,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总分为760分。其中生物、地理考试已于2020年初二年级课程结束后完成,以A、B、C、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的考试安排在6月16日-18日进行;体育考试按《2021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三、做好志愿自主填报工作

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托“我的盐城”APP,采用“手机端”方式,在市招生平台统一自主填报志愿。

各批次、各学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见《盐城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志愿填报说明的内容和《射阳县建档考生志愿填报说明》。

第一批次:(1)“七年一贯制定向师范生”培养班;(2)公办热点高中,该批次志愿②栏目可填报江苏省射阳中学(代码70011),只有填报江苏省射阳中学志愿的考生才能按定向指标生政策录取;(3)民办合作办学学校;(4)国际课程班。招录按(1)-(4)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二批次:(1)其他四星普通高中、部分三星普通高中实验班等,该批次志愿栏可在射阳县第二中学一段录取生志愿、射阳县高级中学志愿中选择1个或2个志愿填报,志愿栏为射阳县第二中学一段录取生填报栏(代码70021),志愿栏为射阳县高级中学填报栏(代码70031)。志愿栏为射阳县第二中学二段录取生填报栏(代码70029),此栏因费用的原因应慎重填报,一经录取则不得更改,考生必须按时报到。此批次栏按照栏序依次录取。(2)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班。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

第四批次:(1)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该批次志愿①-栏可在射阳县陈洋中学(代码70041)、射阳县盘湾中学(代码70051)中选择填报,第一志愿有施教区学校要求的,施教区学校须填报在志愿栏内;(2)普职综合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3)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4)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5)技师班。招录按(1)-(5)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五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我县志愿填报采取先进行纸质表格辅导填报,后进行手机自主填报的形式。

江苏省射阳中学在面向全县招生的同时,向全市招生专用计划50人。射阳县第二中学、射阳县高级中学面向全县招生。射阳县陈洋中学、射阳县盘湾中学在面向全县招生的前提下,按施教区划分要求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无施教区要求,可填报非施教区的我县另一所学校)。射阳县陈洋中学第一志愿施教区是临海、通洋、四明、阜余、海河、陈洋、千秋等区域内初中学校,射阳县盘湾中学第一志愿施教区是兴桥、洋马、特庸、盘湾、长荡、黄沙港等区域内初中学校。县城、海通、耦耕、新坍等区域内初中学校无施教区要求。

四、有序开展录取工作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按志愿填报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名册统一审批。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各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职业学校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各学校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并加盖盐城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学校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入库手续。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具体录取工作要求见《盐城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录取工作说明的内容。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学校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县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擅自向学生、家长散发招生宣传资料。各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

严格规范信息管理工作。所有学校必须严格管理学生名册、考试成绩、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不得擅自向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学生信息,严禁干扰招生工作或谋取非法利益。凡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提供学生相关信息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严格规范志愿填报工作。各学校对市、县教育局发布的各类招生信息要准确解读、宣传,及时发放《中考指南》,不得误读相关政策规定、误导考生及家长,不得限制、强迫考生填报某一学校志愿,不得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由学校教师代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考试。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普通高中招生“九个严禁”和盐城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管理“十项严禁”要求,不得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等,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学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不得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不得相互代招、混合招生。

严格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落实招生资质公布制度,未进行招生资质核查和核查确定不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费、奖励费等各类费用的使用,不得将相关经费与招生人数挂钩,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等行为。对查实的有偿招生行为,将按照《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苏教规〔2018〕5号)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有关要求。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按《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符合政策性加分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类别加分投档录取;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凡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作辍学纳入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平稳进行,县教育局成立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在校长负责下,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在招生工作中,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射阳县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附件:

射阳县2021年高中招生定向生政策扶持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射中定向生政策扶持指标数

块计划数

1

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

民办

306

2

射阳外国语学校

民办

3

射阳县第二初级中学

民办

4

射阳县陈洋实验初级中学

民办

25

5

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

民办

20

6

射阳县初级中学

县城公办

145

460(其中乡镇公办块计划总数85人)

7

射阳县第三中学

县城公办

145

8

射阳县第四中学

县城公办

20

9

射阳县第六中学

县城公办

60

10

射阳县特庸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25

11

射阳县临海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25

12

射阳县长荡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25

13

射阳县洋马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15

14

射阳县海河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15

15

射阳县阜余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15

16

射阳县新坍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15

17

射阳县海通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15

18

射阳县四明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15

19

射阳县通洋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15

20

射阳县淮海农场学校

乡镇公办

5

21

射阳县千秋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5

22

射阳县耦耕初级中学

乡镇公办

5

合计

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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