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关于明确产权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增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提高社会监督的针对性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有关信息发布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6月1日起,凡本所所发布的产权交易公告中,如出现标的物表述信息与合同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二、从2021年6月1日起,所有产权交易保证金按10%比例收取,按比例收取不足2000元时,以2000元为最低标准收取。
三、信息公告出现的疏漏的纠正,以再次公告更正为准。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