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7070337G/2021-0868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07-22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1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八月份)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合格者发放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价职业(工种)、等级

序号

职业(工种)

等级

序号

职业(工种)

等级

1

电工

5-2级

21

化学检验员

5-2级

2

车工(数控车床)

5-2级

22

缝纫工(服装制作工)

5-2级

3

铣工(数控铣床)

5-2级

23

装饰美工

5-3级

4

钳工

5-2级

24

计算机维修工

5-3级

5

制图员

5-3级

25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5-2级

6

汽车维修工

5-2级

26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5-2级

7

汽车装调工

5-2级

27

动画制作员

4-3级

8

养老护理员

5-2级

28

收银员

5-3级

9

育婴员

5-3级

29

商品营业员

5-3级

10

保育师

5-3级

30

医药商品购销员

5-3级

11

营销员

5-3级

31

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

4-2级

12

中式面点师

5-4级

32

涂装工

5-3级

13

中式烹调师

5-3级

33

电切削工

5-3级

14

家政服务员

5-3级

34

电气设备安装工

5-3级

15

餐厅服务员

5-2级

35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

5-2级

16

客房服务员

5-3级

36

室内装饰设计师

3-2级

17

电子商务师

4-2级

37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5-3级

18

钢筋工

5-3级

38

机床装调维修工

5-3级

19

砌筑工

5-3级

39

模具工

5-3级

20

工程测量员

5-3级





二、评价时间安排表

                                                                                 

特别说明:

1、理论考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理论考试结束后,按准考证顺序(或轮次表)进行技能实操考核,如遇同一(职业)工种评价人数较多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考核的,报盐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确认后实施。二级综合评审项目原则上在统一理论考试后1周内完成。

2、为节约能耗、提高评价质量,同一职业(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15人的,将进行资源统筹、调整认定时间。如遇同一职业(工种)报名人数过多等情况,评价地点和时间将做适当调整。

3、如遇学校重大活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调整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学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三、评价地点

1、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海洋路校区(盐城市海洋路29号)

2、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文港中路校区(盐城市文港中路128号)

四、申报对象

1、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以上为2019年版通用申报条件,如遇有(职业)工种申报条件与上述有差异,以该职业(工种)现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评价费:

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46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价费用。

评价级别/类别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理论

技能

理论

技能

理论

技能

理论

技能

理论

技能

第一类

50

160

60

200

70

260

80

300

90

330

第二类

30

140

40

180

50

240

70

280

70

310

第三类

30

130

40

170

50

230

70

270

70

300

第四类

30

120

40

160

50

220

70

260

70

290

第五类

30

110

40

140

50

210

70

250

70

280

第六类

30

100

40

130

50

200

70

240

70

270

2、综合评审费:

申报一级、二级的人员需交综合评审费,二级/技师,200元/人;一级/高级,300元/人。

3、证书费: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包含个人信息和二维码的纸质证书,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查验。凡申请由学校代办打印发放证书的,10元/本。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参加申报认定人员请直接到所在县(市区)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单位或直接到我校培训处进行报名初审,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由培训单位报请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统一将相关材料汇总交由学校技能鉴定中心集中报名审核。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复印件(带原件审核);④工作年限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名并确认);⑤电子照片(大小在5KB--20KB之间,用身份证号码命名);⑥企业职工提交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到“我的盐城”下载并打印)和社保卡复印件,无业人员需注册“江苏智慧人社”并通过验证。

培训单位要对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初审,认真填写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导入模板;③考生信息汇总表。与考生申报材料一起送交学校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存档、生成实施方案。并与学校签订委托评价协议书,并按协议要求将评价费等足额交至学校财务处。

2、报名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28号(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3、联系人及电话:贾老师、黄老师,0515-6866110968661106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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