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规定,为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工作,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现予公布。
| 索引号 | 1132092401438333XK/2021-09480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射阳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07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关于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规定,为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工作,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