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更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射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十九至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政府信息获取权利人主要可以通过2种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我局主要通过射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变更或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期限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需要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政府信息的,可以按依申请公开程序向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地址: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305室,邮编:224300,在正常工作日受理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我局办公室免费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射阳县政府网站,进入政务公开栏目,首先进行在线注册,然后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按表格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选择受理单位,点击下方的提交申请按钮确认。

(三)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依申请公开的注意事项

1、我们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义务。

2、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申请信息的提示。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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