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镇(区)医保平台:
为规范全县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强化医药费用控制措施,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健康有序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医疗保障评审鉴定专家组。根据前期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相关部门推荐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专家组成员名单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鉴定组人员名单
组 长:唐 菱
副组长:陈少辉、王友东、杜龙标、徐广海
成员库:
内科(32人):袁野、陈亚东、费宏艳、徐良峰、王桂红、时海峰、沈振威、王莹君、郭万越、董正坤、路玮、皋德林、俞文军、陈昌华、杨飞、董建宏、孙长军、季爱民、闻菊生、戴元成、严海云、蒋明业、戴克思、齐红华、董正亮、吴军、袁福华、王丽、王健勇、刘杰、杨金兵、张永祥
外科(20人):王中欣、吉峰、周雄驹、施进、颜嵩、缪玉龙、高宏生、汤伟强、许如东、陈磊、胡忠亚、吴云书、陆辉、韩立东、柏荣波、周益东、韩兆超、陶长江、董世英、卢山
骨科(5人):朱玉龙、朱海涛、王水、赵夫文、王本军
儿科(5人):张德祥、杨清广、唐爱群、陈强、周进
妇产科(8人):翟金亚、王蔚、蔡蕾、唐建玲、阙慧、陈海玲、陈智哲、钱佩玲
五官科(6人):唐雄飞、薛红权、陆春艳、喻仲华、朱敏洁、王雪芹
护理(8人):陆海云、王丽丽、王芹、孙学琴、李晓艳、颜梅、苏琴、曾建平
药品管理(15人):储海军、蒋强富、戴琳、张少云、仇红梅、许明龙、孙玉梅、潘蓉君、许晓燕、顾正忠、沈治、陈大洋、沈寿宏、孙红亮、徐晓冬
财务管理(7人):孙自明、谢培刚、应晓冬、杨艳、季茂玲、王海洪、殷作宇
医疗保险和救助(9人):潘苏阳、顾春梅、尤保清、陆萍、刘勇、徐冬梅、高巍、李佳、郑洪亮
医药价格和招采(5人):刘德成、徐斌、潘高田、朱兆华、王后帅
二、评审鉴定内容
1、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待遇落实情况;
2、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住院DRG和单病种管理等疑难病例评审鉴定;
3、住院指征把控和过度医疗等情况评定;
4、诊疗收费“五合理”执行情况(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5、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情况;
6、超范围执业情况;
7、县外转诊规定执行情况;
8、急诊病情鉴定;
9、药品(耗材)采购销售规定执行情况;
10、其它需要评审鉴定的事项。
三、评审鉴定方式
1、定期评审。县医保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定期评审,根据阶段工作需要,对定点医药机构住院病历、门诊处方、诊疗收费等医保规范运行情况实施重点评审,全年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评审达到1次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门诊和药品零售根据实际需要实施。
2、专项评审。根据医保平台监测、审核和结算等有关信息反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次均费用偏高、收费超标、诊疗人次或费用增幅异常、超范围诊疗、病种(包括慢性病、特殊病、单病种、DRG病组等)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等可能存在不规范服务行为的,县医保局或县医保经办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成员实施专项评审。
3、集中鉴定。对于医疗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政策执行、待遇落实、业务经办、急诊病情认定、大额费用报销核查、意外伤害报销处置等疑难重大问题,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家集中鉴定。
四、评审鉴定实施
县医保局和县医保经办机构有关业务科室为评审鉴定工作牵头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主动发起评审鉴定工作。相关单位和参保个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向牵头科室提请评审鉴定申请,牵头科室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一般评审鉴定工作专家组成员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疑难重大问题鉴定不少于7人,通过抽签确定专家组成员。
五、评审鉴定结论处理
1、评审鉴定工作结束后,县医保局或县级医保经办机构牵头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鉴定结论通报给有关定点医药机构或单位个人。
2、针对评审存在问题或鉴定结论要求,评审鉴定牵头科室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及时落实有关要求。
3、评审鉴定中发现的各类医保违规行为,按医保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及时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处理结果。
六、相关要求
1、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和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障规范管理、费用控制等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医疗保障专家组成员开展工作,确保评审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2、医疗保障专家组成员要严守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评审鉴定工作,如实反馈评审鉴定结论,并提供相关依据和资料,确保评审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3、评审鉴定工作所需经费在财政安排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专项经费、医疗管理外调巡查费用和罚没资金中给予安排。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射阳县医疗保障局 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