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部门 | 射阳县人社局 | |||
| 许可依据 |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第二条;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5〕38号)第六条。 | |||
| 许可条件 | 1.中标或承接工程,至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后,可至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参保主体单位必须登记。 | |||
| 申请材料(附样表、样单) | 1. 2. 3.中标通知书/承接工程通知书; 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 |||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 法定时间 | 30个工作日 | |||
| 承诺时间 | 10个工作日 |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 联系地点 电话 | 射阳县市民中心一楼人社窗口或各村居便民(党群)服务中心 0515-692213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