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积极实施《盐城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奋力推动“强富美高”现代化新射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中共射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把“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之一。印发《射阳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法治政府报告制度,推动县镇两级政府和县政府组成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报告内容,及时回顾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和成绩。
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强化15个镇区及各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推行县级依法治省工作年度监测评价,制定《2021年度射阳县依法治省工作监测评价项目台账报送指南》,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性监测和结果性评价。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专项督查,加强对各镇(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9次。年内,举办6场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3人参考,推进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考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
(二)加快职能转变,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综窗改革”成效显著,审批阶段提速70天以上,综合提效三倍以上。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跨省通办”,实现高频精品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先后与浙江黄岩、山东巨野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省级开发区试点政府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告知承诺”审批,探索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大力推广“清单式+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多测合一”“多规合一”等改革创新举措。“四即”服务模式被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肯定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受审分离”改革做法被央视报道,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在我县召开。
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1486项,形成了具有县域特点的793项标准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整理形成标准体系明细表和相关法律依据明细表。印发《射阳县乡镇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方案》,将审批服务标准化、服务平台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化四大方面106项标准在我县镇村顶格实现、拓展运用,推动实现县镇村三级全面实施“线下标准化”、“线上规范化”、“代办全面化”,政务服务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企业开办全流程半个工作日办结和全程电子化率实现“两个100%”。获评全国“优秀政务服务大厅”、全省“最佳政务大厅”,创成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三是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推动“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加强监管数据汇集,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依托省市场监管平台,推动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分析、风险可预警、监管可联动,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创新开展校园阳光餐饮非现场监管。2021年,全县共制定抽查计划182个、抽查任务289项,共抽查监管对象2401户,对2398户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严格法定程序,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促进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具体要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结果科学公正合法。县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主动落实目录化管理、公开化运行,并全部向社会公布实施。2021年组织对上一年度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跟踪督查,严格决策承办单位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制定《射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指南(试行)》,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县政府年内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坚持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严格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决策、及时公开发布,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加强动态管理,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政府及部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建言献策。利用对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有效消除法律风险,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截至目前,全县共计58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238个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现有公职律师84人。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射阳县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五个领域推进综合执法,组建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主管部门,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按法定程序开展跨部门调整107项相对集中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申报工作,在省政府未正式批复前,合理划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权限,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同时,扎实推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厘清明晰执法层级边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印发《射阳县首批赋予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处罚类)目录》,赋予13个镇行政处罚权限40项。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切实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5539项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公示,制定办事指南6298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镇综合执法局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等专项督察,加大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出台《射阳县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南》,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围绕2021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全面推动射阳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受委托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资格审查关和信息采集关,突出人员身份类别、工作岗位和专业知识能力三个关键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依托法治教育网,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模式,全县共12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学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县卫生监督所获得全省卫生健康执法案例评查一等奖、县应急管理局获得全市第七届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团体一等奖。
(五)提升监督效能,规范透明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拓展舆论监督渠道。在加强传统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基础上,完善便民服务热线运行,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热线“12345”、“射阳发布”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鹤乡射阳”APP等新媒体的公开、监督功能,对群众诉求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年内,县政务服务大厅日均办件2000余件,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9.7%以上。全年“12345”热线平台共受理各类服务44586件,办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9.98%。同时,建立实施“一哨联办”12345办理工作机制,全年推动“一哨联办”46次,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8件、政协委员提案200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认真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
三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全市率先全面成立镇(区)、部门(单位)审计委员会。不断完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立体式审计监督体系,提高审计效能,进一步放大审计监督的整体效应。积极推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审计整改对象“一把手”制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2021年,完成审计24个项目单位,移送案件线索5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73条。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以满足群众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不断创新工作安排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开重点政务信息。全年共归集发布政策文件48件,政策解读32篇。2021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按期答复率达100%。
(六)坚持多元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运行。高质量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裁决和指导、监督等环节。建立行政应诉(复议)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作用,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监督能力、水平和效能。县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发挥行政复议“分流阀”作用。2021年射阳县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8件,上年度结转3件,全县纠错6件,纠错率12%。
二是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能力水平,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县法院《关于涉射阳县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进行批示。全年,县政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6件,其中县政府单独为被告的案件25件,已审结16件,败诉0件,已开庭审理9件,县政府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三是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律师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出台《关于建立诉源治理“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分流案件613件,成功化解565件。健全县镇村三级网络,在县、镇二级设立了非诉讼服务中心,初步建成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非诉专区”,切实规范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进程,举办第一届“案件质量评选活动”,编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2021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5753件,调处成功15753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协议金额约14354.99万元。
四是全力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企同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七五”普法圆满收关,“八五”普法正式启动,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进一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出台《射阳县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事项》。全县238个村(居)遴选2108名“法律明白人”、238名“纪法明白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基层法治生力军作用。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绿色生活”“学法律守规则 防风险除隐患”、12·4宪法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组织开展“丹鹤传情 小城有爱 ”、防疫普法“家家到”行动。法治乡村深入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提级改造,“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特别是镇(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还有差距。二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相较于先进地区,在改革力度和深化举措上还有差距。三是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四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机构改革后法治队伍力量保障、能力素质与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综合执法中基层执法盲点多、力量弱,执法难度大,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服务效率。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实现“六个显著提升”,着力抓好“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射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示范创建促提升。狠抓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南和准则,对照指标分解确定责任单位,聚焦短板弱项,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全面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保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坚持法治射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发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一件事”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即办、一哨联办、就近可办”,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创成国家级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县。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依法履行决策程序,不断提升决策质效。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加强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动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健全调解裁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打造村居法治“枫桥”驿站特色工程,构建“党建引领、要素融合,关键少数、下沉服务,各类矛盾、一站解决,引导群众、信法守法,依靠群众、推动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七)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全员参与的“大普法”体系。创新普法方式,积极探索“法治+产业”普法模式,打造“渔港蓝”“蚕桑绿”“菊花黄”“革命红”“少年青”等地域普法品牌,构建“沐光向海 虹照鹤乡”普法新格局。
中共射阳县委员会
射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