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执法局、市局党组同意,决定:
刘 白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吴建中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迎辉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罗玉法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建中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12369指挥中心(应急科)副主任(高岗低用)。
周长军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纪律监察科)副主任。
张爱民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副科长。
徐洪祥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科副科长。
陈 军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12369指挥中心(应急科)副主任。
姜海华同志任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科副科长。
免去闵炳华同志原射阳县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固废中心负责人)职务,保留正股职级。
上述任职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2月30日
抄送: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