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01394346/2022-1460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11-07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射阳县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2022年射阳县投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2516.18万元,累计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2754.68万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现将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200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33万元;

3、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377万元;

4、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406.18万元;

5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省级补助资金143.02万元;

62021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帮促补助(防贫基金)资金95.48万元。

以上资金共计2754.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771.5万元,市级资金377万元,县级资金1406.18万元。

二、使用原则

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并报县政府同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项目安排。

1、规划引导,统筹使用。在重点地区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着力构建低收入农户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所有安排项目均纳入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2、产业优先,发展带动。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省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名单的通知》(苏乡振〔20219号)文件精神,以及县级规划部署,明确我县除第一批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外的6个村(千秋镇二涧村、四明镇四明居、青龙村、文明村、六塘村、海河镇陈墩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不摘精神和省市富民强村帮促行动部署要求,牢牢把控脱贫不返贫底线,继续对原十三五建档立卡人口实施医保垫交项目。以脱贫人口免息小额信贷为抓手,鼓励脱贫农户实施各类富民增收项目,增强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增收致富目的。

4、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各镇(区)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应牢牢把握责任底线,切实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生根生效。

三、项目安排

1、中央财政补助海河镇陈墩村集体农场项目100万元;

2、中央财政补助千秋镇二涧村仓储冷链项目100万元;

3、省财政补助四明镇联合新建标准厂房项目400万元;

4、省财政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补助项目48万元;

5、防贫基金项目191.48万元(含2021年度省级资金95.48万元);

6、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00万元;

7、拨付2021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项目160.3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8.27万元,县级资金32.07万元;

8、预拨2022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项目99.75万元(含2021年度省级资金14.75万元);

92022年度建档立卡人口医保垫交项目1072.33万元;

102022年度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项目97万元;

11扶贫保险100”超额赔付项目185.78万元。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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