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深入溯寻千秋历史发展足迹,弘扬特色文化、赓续人文精神,传承文化基因,展示千秋镇、各村(社区)的历史发展风貌,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增强自信,走向未来,为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千秋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市、县关于镇村志编纂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全镇“十四五”期间镇村志编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千秋镇镇、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全面、客观、系统的反映镇域、村(社区)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记述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与变化,挖掘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弘扬镇、村文化精神,展现时代风貌。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面启动千秋镇、村志编纂工作,十四五”期间实现镇村志编纂全覆盖,沙港村作为重点村、特色村,村居志编纂工作首批率先启动。镇、村志编纂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修志为用、修用并重,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繁荣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
三、编纂要求
镇、村志编纂要遵循依法修志的原则,明确法定职责。围绕组织准备、资料收集、志稿撰写、印刷出版四个阶段开展相应工作,志稿严格履行“三审一验收”程序,分级组织初审、复审、终审和验收,完善质量审验制度。坚持质量第一,实事求是、存真求实,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要求,将精品意识贯穿于镇村志编纂出版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观点正确、体裁完备、篇目科学、内容全面、资料翔实、记述准确、文字精炼、行文规范。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版关,努力编纂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良志”。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编纂工作胜利进行,决定成立“千秋镇镇、村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倪大清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袁薇薇 组织委员
朱菁雯 宣传委员
成 员:梁守将 单正丰 房 正 于广艾 盛同存
王 娟 杜永宏 闻 奇 史明伟 王体荣
徐德新 陈晓丽 张 林 金 明 王 莉
王 寅
领导小组下设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老干支部。
主 任:倪大清
副 主 任:单正丰
成 员:李 杰 陈德领 李元涛 李广东 吴堂顺
王学高 袁志福 孙贤连 茅永石 孙步成
执行主编:李元涛 李广东
五、职责分工
1、镇、村志编纂领导小组要发挥好领导督促作用,统筹规划镇村志的编纂工作、组织好编纂方案制定、框架结构设计;负责编修人员的协调、办公设备、材料的配备。解决修志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做好镇、村“志书”的复审、终审和验收工作。
保证所需各项的经费按时到位,做好外调人员的用车、食宿等事宜的安排以及相关费用的报批结算。
2、镇、村志编纂办公室负责组建编写班子、资料收集、篇目设计、志稿撰写和初审等工作,并担负起统编、通审职责。
3、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镇、村志编纂工作,做好域区内相关资料的挖掘收集、整理上报。沙港村志编纂工作进度要与镇志同步,所有档案资料(特别保密的例外)要按照要求协查、提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报道千秋镇镇村志编纂工作动态,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镇村志编纂工作的浓厚氛围,确保“十四五”期间镇村志编纂工作按序时圆满完成。
附件:《千秋镇 “十四五”期间镇村志编纂序时实施计划》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附件:
千秋镇 “十四五”期间镇村志编纂工作
实施计划
为认真落实千秋镇“十四五”期间镇、村志编纂工作实施计划,按照射阳县《镇、村志编纂工作方案》要求,“千秋镇志”编纂工作当即启动。由于千秋从未编纂过任何“史、志”等,基本无现成的资料可考,且时间跨度较大。因而编纂难度极高,所需时间会更长。所以整个编纂时间暂定为2年。(2022年4月——2024年6月)。具体计划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
(1)2022年4月1日前成立镇、村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落实执行主编和编修人员、办公地点、办公经费,并正常开展编修工作;
(2)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镇志及沙港村志纲目编写并上报县地方志办公室。
(二)资料征集(2022.7——2023.9)
完成资料征集,资料征集要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对征集的资料整理筛选后,结合志书纲目,启动志书撰稿。
(三)志稿撰写(2023.9——2024.3)
(1)设置篇目做到分类科学、归属得当、特色鲜明、排列有序、标题严谨。
(2)志稿体例做到严守志界、横排坚写、图表相宜。
(3)志稿内容观点正确、史实准确、详略得当、个性突出。
(4)志稿行文严谨、朴实、规范、简洁。
(5)镇志总字数15万字左右、村居志总字数10万字左右,镇志图表100幅左右、村居志图表80幅左右。
(四)审验出版(2024.4——2024.9)
严格履行“三审一验收”程序,分级组织初审(责任单位:镇志编撰委员会)、复审(责任单位:县地方志办)、终审(责任单位:县地方志办)和验收(责任单位:县地方志办),完善质量审验制度。志书出版的版式、开本、装帧等按照县镇、村志要求统一格式。
(1)初审:重点审查记述内容是否完整、史实是否准确,本地“名”和“特”是否体现。
(2)复审:重点审查史实是否准确,地方“名”和“特”是否突出,体例是否规范。
(3)终审:重点审查篇目设计是否彰显“名”和“特”,布局是否合理;内容记述是否突出重点,详略是否得当;条目撰写是否体现特色、是否注重创新;语言是否通俗流畅,行文是否规范;政治观点是否正确,记述内容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4)验收:根据终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镇、村报请县地方志办审核验收。
(5)出版:志书由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版,并将批准出版的文件报县地方志办备案后再送交出版社。加强排版、样书校对,志书从封面到封底全部内容的差错率须低于万分之一。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