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17 16:12 来源:射阳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依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

二、政策内容

2022210日及之后,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享受产假期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二孩)、80%(三孩)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三、补贴对象

2022210日及之后,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四、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五、申报材料

1、《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2、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生育登记证明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网办请上传原件图片或扫描件,窗口办理请单位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

六、申请方式和办结时间

申请方式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可以向县劳动就业中心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2号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申请。县劳动就业中心收到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其他事项

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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