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部门联动抓“源头” 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发布日期:2023-07-12 14:46 来源:新华报业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即使天气再热,大家也不能下湖游泳弄脏了水源,因为这里是全县城乡居民共同饮用的‘大水缸’,关系着近百万人口的饮水安全……”盛夏傍晚,在射阳县城不远处明湖水库旁,只见从城区那边过来几个青年人欲想下湖游泳,巡逻中的县明湖管理所所长何长富当即上前制止,并告知原由。

  素有九曲十八弯之誉的射阳河,不仅是射阳县人民的母亲河,而且也是苏北里下河地区腹部重要的泄洪港道。1955年9月,国家为“挡潮御卤、蓄淡灌溉”,保障沿河流域4036平方公里地区粮棉生产,决定以堆筑支鱼港大坝和建造射阳河闸,将原先射阳河末端“U”形河道裁弯取直。如此,不仅提高了泄洪能力、挡住了海水倒灌,而且还意外地将占地万余亩、常年库容达3556万立方米的天然河道水资源给了射阳人民,后来又被整治改造成全县区域供水饮用水源地。

  绵延漫长的河道、清澈甘甜的库水,加之靠近县城的地域优势,极易成为垂钓者、游泳者等休闲群体青睐的地方。然而,这些行为的出现,无形中尤其在夏季给饮用水安全带来隐患。今年夏季来临之前,射阳县明湖管理所就把取缔垂钓和杜绝游泳,作为保障明湖水源地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县水利主管部门支持下,该所主动对接公安、教育、广播电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明湖管理所做好国家《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及省《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县水利部门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仅今年就新建完善明湖重点地段隔离护栏1000多米,并设立多块“严禁下河游泳,禁止捕鱼垂钓”禁示标志,并以数字技术对水域范围内实施24小时监控;辖区派出所加派力量参与明湖巡查,发现垂钓、游泳及时劝阻,对屡劝不改的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县教育局通过会议和公众号,要求各学校抓好暑期安全教育,严禁中小学生到明湖垂钓、游泳;广播电视所属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展多层次、立体式宣传,切实增强保护饮用水源就是保护自己生命健康的意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则严格监督周边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农业面源污水流向,严防进入明湖污染饮用水源。

  射阳县明湖管理所主动作为,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周边城乡居民理解支持,使今年的明湖饮用水源地保护成效显著,有效保障了全县城乡近百万居民夏季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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