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财政积极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发布日期:2023-09-21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近年来,射阳县健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从保障教师人员经费、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进幼儿园规范建设、加大学前儿童资助保障力度四个方面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有园上、上好园”的美好期盼。

一是全额保障教师人员经费。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以及聘用制教师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在编教师收入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并按时发放;编外聘用教师人员经费由县财政结合各园上缴的保教费收入情况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

二是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每生每年650元保障到位,同时对县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给予补助。2022累计拨付幼儿园公用经费计928.72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幼儿园公用经费1018.44万元,目前已拨付418.08万元。

三是全力推进幼儿园规范建设。坚持优先保障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支出。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约3110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功能改造、购置保教设备、课程游戏化改革等方面。

四是加大学前儿童资助保障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约200万元,对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不超过在园在籍儿童总数的12%比例,并结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实行分档资助,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年1000元。同时,对特别困难的儿童由政府托底,免收保教费。2022年共资助学前儿童1398人,2023年上半年共资助学前儿童13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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