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高性能土木交通新材料扩能项目 |
建设单位 | 盐城市新元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址 |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凤兴六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射阳县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1#厂房南侧闲置区域,新购置沥青储存罐、滴粒机、天然气导热油炉等设备,建设高性能土木交通新材料扩能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增产3000吨高性能土木交通新材料的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声消声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次扩建项目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其燃烧废气由15米高3#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加热、挤出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喷淋净化塔+电捕焦油器+光氧活性炭一体机+15米高4#排气筒排放;项目需以新材料生产车间(1#厂房)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 4、本次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废包装袋、捕集废油、废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等。其中,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捕集废油、废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需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9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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