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跨省转移做出预审意见。预审意见如下:同意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布袋收集飞灰(HW18,772-003-18)1200吨、焚烧炉渣(HW18,772-003-18)4300吨、废阻燃材料(HW18,772-003-18)500吨,委托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要求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安排专人随车押运,确保危废安全运至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在收集、运输及处置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本次转移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现将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跨省转移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