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6日至9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思想认识重视整改。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局党委从思想根源上出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利用专题会议集中部署、分管领导组织分管科室逐一落实,切实提高民政全体干部职工巡察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全员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组织层面细化整改。局党委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方面18个问题全盘接受并立即行动。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分别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细化分类,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确定了88条整改措施,形成了专项整改方案,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均指定到人,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的情况发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全员参与落实整改。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全体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督促指导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局党委还定期听取各条线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不力的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7个,整改率38.88%;8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4条,整改率72.73%。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问题的整改。
一是原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合同到期后,严格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居家上门服务组织,制定《射阳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季度考核标准》,落实落细居家上门服务工作。二是对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项目进行跟踪,督促社会组织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季度评估,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督促社会组织提高服务水平。通过走访了解服务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督促服务单位提高服务效果。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审核上门服务工单,对工单质量合格率、满意度等进行回访,倒逼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标准和质效。
2.关于“项目采购管理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要求局招投标领导小组及时履行监管职能,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基本建设及采购项目的招标、实施及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二是殡仪服务中心严格审批手续,凡是1万元及以上的支出和项目,必须经中心班子会研究并报局党委同意后方可实施。规范招投标程序,按照国家和局制定的工程招投标和物品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三是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对单位招投标项目档案重新整理归档,并明确专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及操作流程进行跟踪管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民政系统内项目招标的工作流程,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部办理公务卡,不再使用现金,支付业务使用公务卡支出后报销。殡仪服务中心惠民殡葬补贴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使用大额资金提现。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开通网上银行,各类支出执行转账支付。社会福利院的食堂菜品实行定点采购,大额支付一律转账,零星小额支付严格控制使用现金,护理员工资全部使用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二是按照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公休日值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贴、加班费,取消驾驶员安全奖和里程补助。三是与车辆租赁公司规范签订公务用车服务协议,并根据《盐城市市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射阳县民政局公务租车审批表,规范租用社会车辆。四是严格按照局内部制度和财务规范,执行报销手续。邀请财务专业人才对局系统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制度培训和实操问题解答。局属各单位完善物资出入库台账制度,严格按照进出库必留痕,定期盘点对账。
4.关于“安全工作还不够细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行业指导和安全督查。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邀请安全专家,每月全覆盖检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每天督查食品安全。二是组织全县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和各镇区社会事业局局长等80余人参观县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开展火灾扑救、火场逃生、高楼逃生、消防器材使用等安全知识培训。2024年3月底前,全系统养老机构和局属单位共34家民政服务机构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在县养老中心召开消防安全现场推进会,在面上举一反三,确保安全无死角。
5.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十三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办公室做好跟踪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印发《关于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查找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做好监督和常态管控。督促殡仪服务中心内部安装了110多个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并在服务大厅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了告示,设立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督促公墓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执行收入每日结算、每月报送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规定。三是向周边县(市、区)了解经营性公墓价格情况,综合考虑客户需求、社会效应及经济效益,公墓管理有限公司对存在特殊困难或特定客户实行价格小幅优惠。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民政系统2024年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培训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及周五集中学习,采用“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的方式,提高民政系统人员对各项惠民政策的熟练度和统筹运用能力。二是不断拓展民政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积极利用春节慰问等活动和困难群众冬季巡访关爱等行动,发放民政政策宣传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和解读民政惠民政策。壮大宣传队伍,常态化在射阳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最新动态和工作亮点。三是督促社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规定和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多次到重点社会组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了解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严把规范登记入口关,对社会组织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管理和引导,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提前介入,防患未然。
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做好审计反馈问题回头看,积极与镇区联动,强化尊老金发放的过程监管,及时新增发放名单和核销死亡数据,确保及时精准发放;加大对实施年度资助的困境大学生审核,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进行发放,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医疗托底救助关于政策实行时间的相关规定,确保不发生超期救助情况,目前未发生类似问题。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履职担当还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企业对接,通过定向捐赠的方式,为我县部分困难群众或有需要的单位送去慰问。利用“99公益日”网络募款开展慈善慰问活动和慈善救助项目,有效发挥慈善救助作为政府救助的补充作用。积极为2023年度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申报市慈善会表彰,增强其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二是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按月做好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排查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三是建立县镇村三级及居家上门服务组织良性工作机制,常态化做好特殊困难老人每周关爱探访,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四是会同各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社会组织整治,年检率达到省、市规定的目标要求。
2.关于“城乡社区社会治理还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新建特庸镇永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扩建四明镇塘合社区等8个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目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村(社区)民政专干业务培训工作,拟按上、下半年分两期组织实施。三是给予社工师鼓励和支持,激励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积极报考,发动全县各镇(区)、村(居)、各相关系统报考2024年度社工考试,提升我县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3.关于“养老服务供给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射阳县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摸清底数,形成分类整改方案。二是督促指导镇区落实专门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设施逐一核实,优先考虑新老小区的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或租赁其他房屋进行养老服务设施的恢复,常态化督查阵地恢复后的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情况。三是压实镇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适老化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进行整改。优化民办机构床位布局,对部分条件较差的床位、适老化扶手等进行更换维修。目前,相关机构均已床位调整完毕,符合设置要求。四是常态化开展线上慧养直训和线下护理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印发了《深化实施鹤颜悦色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起草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考核细则,加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4.关于“殡葬服务领域改革不够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民政条线工作会议,要求各镇区明确历史埋葬点四至范围,加快推进新建公益性公墓,确保违规坟墓整治“迁有去处”。截至目前,已有8个镇陆续启动公益性公墓项目。二是召开了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公益性公墓领域督查存在问题,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职责,进一步明确了部门、镇区责任。三是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调整了灵堂租赁费收取方式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有效提升了服务频次。
5.关于“帮扶救助水平还需再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镇区每月及时动态调整补贴对象,按规定对镇区上报动态管理备案材料进行抽查,对低保外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同时加大村居走访频次,符合条件及时纳入保障,不符合时及时退出。二是制定出台明确村(社区)民政专干业务职责文件,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民政专干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全县各镇(区、场)对节日慰问台账进行“回头看”,加强节日慰问台账收集归档工作。
6.关于“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调研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各班子成员到挂钩镇区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春节慰问调研,问计问需,纾困解难。二是会同保险公司制定老年意外伤害险宣传折页发至各镇区,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帮助镇区、村居了解宣传保险赔付事宜。
7.关于“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射阳民政”公众号开设“政策解读”“普法宣传”专栏,方便群众了解民政各项政策;利用元旦、春节慰问、各项为民服务活动等时间向群众宣讲民政政策,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问题。二是殡仪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全民普惠殡葬服务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文件执行到位。三是我县民政老年护理院2023年被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45%;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与镇区卫生院签约合作机制,18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服务机构均与镇区卫生院签订了协议。
8.关于“群众利益保障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二是我县ABC三类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均签订了关爱探访服务记录表,明确专人关爱探访,适时加密探访次数。三是强化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对因突发情况导致困难的群众,由相关镇区开展急难型临时救助。四是进一步加强镇区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利用5月份社会救助宣传月,集中组织镇村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社会救助综合办理能力,灵活运用各项救助政策综合救助困难群众。
9.关于“‘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策,按规范履行招投标程序,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实行公开招标。二是建立财经纪律承诺书制度,持续保持常态化监管,采取不定期单位内部审计,确保各单位财务管理良性运行。
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制定的《民政系统2024年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培训工作方案》,安排科室负责人宣讲民政业务知识,通过培训提升编外人员能力素质。二是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对我单位中层干部队伍进行调整。三是制定《民政局下属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局属企业有对外招录人员需求的,均需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开招聘。
11.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实局机关行政人员的同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减少局机关借用人员。二是严格落实逢进必考,从根本上杜绝裙带关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邀请安全专家,每月全覆盖检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已明确灵堂租赁、住宿、灵堂布置等丧事费用减免项目和标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成果为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综合运用好督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2357709;电子邮箱:symzbgs@163.com。
中共射阳县民政局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